新时期如何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也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为环境管理和决策、经济和社会提供技术支持、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是环境监测实施监督管理的眼睛、耳朵和手段。环境监测数据反映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是环境污染预测的基础,是实施总量控制、排污收费、污染设施运行效率、污染物和争议仲裁等管理措施的必要手段。因此,做好环境监测工作,提高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极为重要。
为推动新时期我市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经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如何做好新时期环境监测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环境监测的重要性。
环境监测是各级人民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能、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环保部门评价环境质量、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污染物对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实施环境监督管理、检验环保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新时期,党中央明确提出“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环境状况信息”,并把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为今后我市环境监测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建立环境质量评估机制,提高环境监测执行力。
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质量变化,把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和环境补偿机制的重要依据。焦作市环保局制定了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和生态环境补偿办法,每年对政府制定的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如果我们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我们将从我们的财政资金中扣除一定数量的资金。
三、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科学制定本地区环境监测计划,确定环境质量监测的范围、项目和频率,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组织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根据本区环境监测数据,评价和预测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
第四,加强常规监测,扩大监测区域。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和实际监测能力,监测站要积极牵头,逐步将危害人民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纳入常规环境监测,探索拓展环境监测领域,逐步开展生态、土壤、生物、振动、光热监测,加强辐射环境监测。
五、整合监测力量,加强区域、行业和企业联动监测。
以孟州市环境监测站为技术主导,整合全市行业监测站、企业监测站等监测机构,参与污染源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实施联动监测。通过市站带行业站、企业站的方式,让各级、各行业、各企业的环境监测人员边干边学,提高全市环境监测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全面履行新时期环境监测使命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今后,孟州市环保局要制定行业企业环境监测站管理办法,纳入管理,逐步明确行业企业监测站的监测技术能力和监测范围。经认定的行业、企业环境监测站可受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在内部认定的监测范围内开展监测工作。
六、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工作。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农村环境监测的部署,我们要积极组织我们的环境监测站开展农村环境监测。以“以奖促治”的村(乡镇)为重点,集中开展农村地表饮用水源、地下饮用水源、空气、土壤等要素监测。环境监测站应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和技术规范体系。
七、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控系统。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排污企业自行排污监控体系,规范企业自检行为;理顺企业自检、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监测和环保部门污染源排放监督性监测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监测作用。
八、规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明确污染源状况。
要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管理,督促污染企业加强排污口、监控平台等污染源监控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建设,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提供基础保障。要建立完整的污染源排放基础信息档案,组织编写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要加强对企业重金属排放和排放区域环境质量的监测,摸清重金属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统计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分析其与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的关系,逐步开展污染源温室气体监测,为温室气体减排奠定基础。
九、加强环境预警监测,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加强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数据和自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要编制本行政区域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加强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组织行业企业参与应急监测,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应急监测力量,建立应急监测网络,加强应急监测人员培训,定期组织部分行业企业应急监测演练。根据当地环境风险源情况,建立环境风险源应急监测数据库,包括应急监测人员、设备、方法、标准、防护要求等。,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工作,为及时处理和处置污染事故提供技术支持。
十、定期提交环境监测报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组织编制各类环境质量报告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
十一、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要建立和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和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统一发布综合环境状况报告和重大环境监测信息,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发布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信息,逐步扩大发布范围,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准确的环境监测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十二、加快能力建设,保证运行经费。
目前,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措施,并大幅增加了环保投入。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用好中央补助资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着力解决监测技术人员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监测室面积不足、监测仪器设备缺乏、监测运行经费不足等问题,确保监测。
十三、关注环境监察队伍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要结合机构改革,完善监测管理机构,同时加强环境监测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因地制宜出台相应政策措施,保障监测技术人员福利,探索建立监测人员工伤、保险制度,确保监测队伍稳定。
1,加强人员培训,优化监控体系,提高整体监控能力。以建设“学习监控站”为导向,实现全站(每个岗位)、全过程(工作全过程的所有环节)、全员(全员)终身主动学习,做到“学习工作、工作学习”,促进全员全面发展。
1),外出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必须上台讲授学习内容。所有人员都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写讲义。经室主任和分管站长两级审核后,公开发言,现场答疑。相关人员进行点评打分,评价结果记入“我的技术档案”。
2)为了巩固学习成果,坚持全员“季度考试制度”。
3)、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级业务培训和硕士学位培训。
4)要加强科研学术活动,成立“常设学术委员会”。
5)、加强技术人员的指导,还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全国优秀监测站实地学习经验。
2、加强对监测数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数据管理作为一切监测工作的龙头,抓住政府和环保局关心的问题,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具体工作应该是:统计准确、上报快速、分析深入。
十四、环境监测站应准确定位。
环境监测面临新的形势,抓住机遇,调整工作思路,找准自己在整个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位置至关重要。
1,“技术执法”和“政府行为”是监测站唯一的定位。环境监测是“技术执法”、“环境技术监督管理”、“政府行为”。始终遵循第三方公正的原则。目前监控领域窄,作用弱,监控体系本身缺乏深入思考,监控时不合理,容易被误认为是“为业务付费,讲求效率的单位”。我们应该把“技术执法政府行为”作为监测站的唯一定位。环境监督检查,确定企业是否超标,核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只能靠监测。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在工作中有所突破。绝不能把横向创收作为监测站的“主业”,监测辖区环境质量,监督企业排污行为才是根本。对监测的品牌要“立得正、立得稳、立得稳”。环境监测站绝不能滑向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性质。环境监测是“政府公益行为”而非“市场行为”,市场运作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要让监测回归“政府技术执法行为”,从而把握监测工作的方向和重点,聚焦“蓝天碧水”工程服务。
2.更新观念,丰富监测站内涵。过去“环境管理必须依靠环境监测,环境监测必须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提法有明显的缺陷。环境监测最终是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都说环境监测是环保工作的“耳目”,其对环境监测的反映并不全面准确,已不能涵盖监测的意义和作用。
今后,我们要更加努力地树立“监测品牌”的形象,提高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树立“监测品牌”,就要倡导“环境监测精神”,让全社会都知道监测站的性质和作用,广泛扩大影响力。《空气质量日报》是服务政府和人民的公益事业,也是广泛宣传监测站的有力窗口。
十五、完善监测网络系统,加快监测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适应保护工作需要、目的明确、功能完备的监测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流域为基础的监测网络,加强敏感水域监测,做好全市水域管理和保护的技术支撑。
建立信息传输畅通、信息管理软硬件先进、信息分析评估及时、准确、可靠的监测信息系统。
总之,通过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监测工作者的努力,将有力地推动我市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更有效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主动、积极、先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