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生培训
2065 438+01 7月7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将逐步将全科医生培养规范化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临床医学(含中医)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根据指导意见,过渡期内,全科医师三年规范化培训可实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各省(区、市)确定。
未来,全科医生的规范化培训方式和内容将逐步统一。根据指导意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应当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重点,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实行导师制和学分制管理。参与者在培训基地的临床部门以及公共卫生和社区实践平台中轮换。临床培训基地指定科室的轮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此外还应安排一定时间在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业务培训。
根据指导意见,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学员可以从事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疗救治等临床工作。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参加医院值班,并能按要求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注册全科医师必须经过三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具有五年制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授予相应的临床医学(全科)专业学位。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应当以培养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基础医学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为重点,同时加强全科医学的理论和实践教学,重点培养医患沟通、基本药物使用和医疗费用管理能力。2012起,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研究生(全科医学方向)按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培训。要适应全科医师岗位要求,进一步加强临床医学毕业生培养能力建设,逐步扩大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