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需要继续教育吗?

初级会计职称需要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接受培训(面授)的累计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条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层次。

(一)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或受聘具有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具有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二)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或受聘于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并具有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三)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已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四条鼓励会计人员参加在职自学。在职自学形式包括:

(一)参加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业化、专业会计硕士(MPAcc)及其他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教育;

(2)独立完成地(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批准的会计研究项目或在省级以上经济类报刊发表会计论文;

(三)系统接受与会计业务相关的远程教育和在线培训;

(4)其他形式的在职自学。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对会计人员的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参考以上内容?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