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培训机构不退钱,你投诉教育局还是工商局?

法律分析:向教育局投诉,培训班不退款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学生有选择放弃学业的权利。培训机构在合同中以“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规定费用不能退还。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可以有协议,但协议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学生或家长提供缴费依据和书面材料,可以协调退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应当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和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进行调查和调解;(六)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投诉,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支持受害消费者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八)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和批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章程,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