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安全管理中的六大责任
法律分析: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并向全会报告,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
(五)推动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大力弘扬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法律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和保障安全生产,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做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