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委党校内部机构
(1)负责党建具体工作,提出加强党建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校委会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接待来信来访,受理党员的投诉和申诉;接受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控告;负责处理、转办和督促来信来访;
(5)负责评选“先进办公室、优秀党员、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
(6)协助校委会搞好中心组的学习,负责宣传教育和教职工的政治理论教育;
(7)承办上级党委、纪委、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会
(1)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二)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新会员发展教育工作;
(4)负责精神文明创建、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职工文体活动;
(五)负责妇女工作,维护女职工利益;
(6)负责计划生育;
(七)负责编制工会年度预算、决算,负责经费和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8)承担上级工会和学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办公室
(1)协助校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沟通部门间的工作;
(2)负责上级文件、信函(电报、信件)和外单位来信(信)的接收、登记和呈送,协调和督促校领导的指示;
(3)负责全院工作计划、总结、指示、报告、规章制度的起草、校对和印刷;做好校委会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
(4)负责全校各类印章的管理、使用、征订和发放;
(5)负责各类文件的分发、归档管理和机要、保密通信;
(6)承办校委会、领导骨干会议、教职工会议等会议工作。
(7)负责车辆的管理、调配、使用和维护;
(8)负责投稿,做好接待工作;
(9)会同相关办公室组织学校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10)负责校史校志的编纂和续编;
(11)做好校领导的行政服务工作;
(12)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组织部(退休人员办公室)
(1)负责制定干部、教师、职工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党校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干部的管理、考察和培养,根据校委会的安排,对干部的选拔、调配和任免提出建议;
(3)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调配;
(四)负责教职工工资管理和养老保险缴纳;
(五)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数据库管理维护、人员组织统计;
(6)负责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组织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审、晋升、聘任和考核;
(八)负责全市党校系统教师序列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教师序列中级技术职务评审活动;
(九)负责教职工退休(退职)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
(10),会同有关部门,对教师及其他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如专业培训、挂职培训、驻村帮扶等;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教务处
(1)负责主班教学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研究提出主班学科设置和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制定主班整体教学计划和年度计划,审核教研室提出的教学实施计划,协调安排日常教学活动;
(3)负责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组织教学质量评价活动,记录、统计、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
(4)制定主要班级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教学观摩竞赛、优秀教学奖评选、集体授课等活动;
(5)负责主班教材的订购、鉴定和发放;
(6)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教师专业培训、社会调查、调查研究、挂职锻炼活动;
(7)负责聘请兼职教授、校外负责人、专家到校授课、讲学;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科学研究办公室
(1)坚持“四个服务”的方针和“两化”“两化”的思路,制定全校科研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全校的科研活动;
(二)负责校级科研项目的制定、申报、立项、管理、科研成果评价和鉴定;
(三)组织和指导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管理的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外学术交流,对县级党校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组织系统的全市党校科研工作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5)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开展科研活动;
(6)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善科研管理的相关制度;
(7)负责全校科研档案的管理;
(8)负责校刊的编辑和出版;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总务办公室
(1)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
(2)负责校园规划和基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监督;
(3)负责教工食堂和学生公寓的运营管理,为教工、学生和客人提供周到的服务;
(4)负责教学、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发放及固定资产的管理;
(5)负责学校校舍、水、电、暖等公共设施设备的安装、管理和维护;
(6)负责校园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环保和环境卫生管理;
(7)负责办公区、教学区和住宅区物业管理的监督和协调;
(8)负责校园安全;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干部业余教育司
(1)全面贯彻党校业余函授教育的原则和任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执行学校和上级关于干部业余教育的决定、意见、制度和规定;
(二)负责制定职业教育班招生计划,落实招生责任制,组织各类班的报名、注册、考试和录取工作,指导调度县党校招生工作;
(三)负责制定教学班教学计划,监督检查备课、授课、辅导、讨论、批改作业、指导论文等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4)协助相关办公室记录和统计不同班级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五)负责全市党校系统班教学质量的管理、检查和评估;
(6)负责工业教学班班主任的选拔、考核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党校系统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订购、管理和发放;
(8)负责全市党校系统教学班学籍档案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9)负责制定工业教学班学生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10)协助财务中心组织学费的收取和交付;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党校工作办公室
(1)根据校委要求负责指导县党校业务;
(2)负责起草县党校年度业务指导计划,协调校相关处室对县党校开展相关检查、评比和表彰活动;
(3)负责上下级党校的信息交流,编写党校工作通讯;(4)负责全市党校工作会议及相关业务工作会议的工作;
(5)负责与上级党校、兄弟党校及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和沟通;
(六)负责县级党校年报的统计和教师荣誉证书的办理;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0,信息办公室
(1)负责全市党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信息化建设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党校远程教学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应用,校园网内外网站的设计、制作、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党校计算机应用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MIS系统的规划、开发、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党校网络、音像信息资源和教材的制作、应用、分发和管理;
(5)负责校内闭路电视和图片新闻的制作和报道;
(6)负责全校办公电脑、通讯设备的管理、配置和维护,以及多媒体教学设施、音响设施、语音教室、计算机教室的设备配置和维护;
(七)负责指导县级党校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收取中央党校远程学习网络运行管理费;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公务员培训办公室
(1)负责新录用公务员的入职培训;
(二)负责转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在职培训;
(3)负责公务员专业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四)拟定各类公务员培训课程的培训规划和年度教学计划;
(五)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公务员培训课程的教学计划;
(6)负责学员日常服务管理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学籍管理;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七)承担公务员培训教学改革的需求调查、政策研究、实施和协调工作;
(8)负责对其他相关公务员的各类培训;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2,继续教育与培训部
(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2)负责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其他人员,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三)协助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评定、培训和考试工作;
(四)拟定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培训计划和年度教学计划;
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教学计划;
(5)负责学员日常服务管理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学籍管理;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6)承担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的需求调查、政策研究、教学改革的实施和协调;
(7)负责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转业军官培训办公室
(1)负责转业军官的岗前培训;
(二)负责转业军官适应地方工作能力的培训;
(3)负责转业军官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制定转业军官各类培训班的培训规划和年度教学计划;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转业军官培训班的教学计划;
(5)负责学员日常服务管理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6)负责学籍管理;负责教学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七)承担转业军官教学改革的需求调查、政策研究、实施和协调工作;
(八)负责其他转业军官的各类培训;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4,学生工作办公室
(1)负责主班学生学籍和教学档案管理,组织学生注册、学习、讨论、考勤、考核和毕业(结业)鉴定;
(2)负责主班班主任的选拔、考核和管理;
(三)研究制定重点班学生管理制度,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工作;
(4)加强党性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领导能力的考核和检查,组织学生社会考察和异地办学活动;
(5)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服务工作;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图书馆
(1)负责全校教学科研所需图书资料的采购和管理;
(2)负责图书资料的科学分类、编目、加工、登记和保管;
(三)负责党校图书馆网络和电子阅览室的建设、管理和应用;
(四)负责师生图书资料的借阅和阅览室的管理与服务;
(5)负责图书资料的收集、编辑和交流,及时为教学和科研提供资料和信息服务;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6,基础理论教研室
(1)主要负责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际* * *资本主义运动史、中国古代哲学和西方哲学的教学和研究;
(2)执行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门承担的主班和行业教学班中各科的教学实施计划;
(3)认真组织本系各学科的备课、授课、辅导、讨论观摩教学、分析总结教学等活动;
(4)配合相关处室组织教师专业培训、社会调查、调查研究、挂职培训活动;
(5)配合相关处室,组织对主干班、产业班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根据全校的科研计划,制定本部门的科研计划,执行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7,经济教研室(人口理论研究室)
(1)主要负责经济学和经济管理的教学和研究。包括经济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宏观经济管理、涉外经济学、经济理论史、临沂经济发展研究、人口理论等。
(2)执行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门承担的主班和行业教学班中各科的教学实施计划;
(3)认真组织备课、授课、辅导、教学讨论与观摩、教学分析与总结等各种教学活动;
(4)配合相关处室组织教师专业培训、社会调查、调查研究、挂职培训活动;
(5)配合相关处室,组织对主干班、产业班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根据全校的科研计划,制定本部门的科研计划,执行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8,党史党建教研室(统战理论教研室)
(1)主要负责党史和党建的教学和研究。包括中央党史(包括临沂地方党史)、党建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执政党建设理论、统一战线理论、民主建党理论等。)、民主党史和世界政党比较研究等。
(2)执行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门承担的主班和行业教学班中各科的教学实施计划;
(3)认真组织备课、授课、辅导、教学讨论与观摩、教学分析与总结等各种教学活动;
(4)配合相关处室组织教师专业培训、社会调查、调查研究、挂职培训活动;
(5)配合相关处室,组织对主干班、产业班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根据全校的科研计划,制定本部门的科研计划,执行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9,政法教研室
(1)主要负责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政治学包括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包括西方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等。)和中国政治(包括基本政治制度、民主政治、基层政权建设、民族宗教问题等。);法学包括法理学、比较法、司法制度、中国重要部门法等。
(2)执行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门承担的主班和行业教学班中各科的教学实施计划;
(3)认真组织备课、授课、辅导、教学讨论与观摩、教学分析与总结等各种教学活动;
(4)配合相关处室组织教师专业培训、社会调查、调查研究、挂职培训活动;
(5)配合相关处室,组织对主干班、产业班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根据全校的科研计划,制定本部门的科研计划,执行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0.管理教研室
(1)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公共* * *管理、工商管理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包括领导学、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企业管理学、社会管理学等。;
(2)执行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门承担的主班和行业教学班中各科的教学实施计划;
(3)认真组织备课、授课、辅导、教学讨论与观摩、教学分析与总结等各种教学活动;
(4)配合相关处室组织教师专业培训、社会调查、调查研究、挂职培训活动;
(5)配合相关处室,组织对主干班、产业班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根据学校的科研计划,制定本部门的科研计划,执行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1,文化科学技术教研部
(1)主要负责文化、科技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包括中国历史文化、世界历史文化、社会主义文化、沂蒙传统文化与现代化、语言应用(汉语言基础、院校应用文体写作、实用英语)与文学理论、科学发展史与当代世界科技、计算机知识与应用、体育等。
(2)执行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制定本部门承担的主班和行业教学班中各科的教学实施计划;
(3)认真组织备课、授课、辅导、教学讨论与观摩、教学分析与总结等各种教学活动;
(4)配合相关处室组织教师专业培训、社会调查、调查研究、挂职培训活动;
(5)配合相关处室,组织对主干班、产业班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6)根据全校的科研计划,制定本部门的科研计划,执行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金融中心
(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编制全校年度财务预决算;
(2)负责全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和其他经费的管理和收支;
(3)负责学校办学、教工食堂、学生公寓等收入的统一管理;
(4)负责监督全校的财务运作;
(5)负责票据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培训中心
(1)负责各类专业证书班、进修班、培训班、学习班等的开发、组织和管理。全校主班和工业班以外的;
(2)充分利用我校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拓展办学渠道,承担社会培训任务,做好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学员提供多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知识技能培训;
(3)会同财务中心组织各项费用的收缴和管理;
(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4.案例教学中心
(1)收集和审查教学案例,建立案例库;案例库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使用。
(2)开展案例教学研究和经验总结。
(3)指导教学案例的编写,组织、推动和协调案例教学的开展。
(4)开展其他非传统教学方法的研究和经验总结,促进教学改革和创新。
(5)对县委党校案例教学进行业务指导。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