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可以被起诉吗?
法律主观性:
噪音扰民可以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消除危害;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治措施而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七十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者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噪声扰民,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举报或者投诉,接到举报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