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法律解析:职业技能补贴是指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是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首次申请技能鉴定的补贴。各地职业技能补贴政策标准不一。可以网上查,或者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补贴的范围包括就业援助对象、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和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的农村劳动者(限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均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财政部门对劳动保障部门实际减免的职业技能鉴定费予以补贴。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时,应附个人身份证明、鉴定人名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收费减免票据(减免需当事人签字)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资金应在30日内直接划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第十二条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殊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培训证书等)的合格劳动者。)在其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所在地和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档次不能重复享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根据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补贴人员的范围和条件,并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且不具备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以在规定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整合相关部门的各类培训经费和项目,解决经费渠道分散和使用管理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化培训的,可提前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