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职业培训补贴东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对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和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合格人员,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的职业培训补贴,全日制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培训补贴每人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级别一年内不能重复享受。

对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企业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退役士兵、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全日制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确有就业创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且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报名条件:参加过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补贴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特殊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由各县区和功能区根据培训时间和费用,按不超过10元/班、不超过800元/人的标准发放。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培训证书。仅开展创业意识培训的,按照3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仅开展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理论培训的,按照72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开展四级创业理论培训和“创业知识+模拟实践+实操+跟踪支持”培训的,按照65438元+02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通过网络创业培训考核并在真实电商平台成功注册的,按照12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

办理渠道:宁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电话:562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