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要求

教师培训要求如下:

一.教师培训

承担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任务的师范院校及其他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和内容,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重点。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有效、持续的教师培训计划,教师培训机构要以新课程实施所必需的培训为主要任务,确保培训工作与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进同步。

第二,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积极与学生互动,共同发展,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地、有个性地学习。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营造能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一个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呈现方式、学生学习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强大的学习工具。

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1,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资格的,须具有师范教育中等专业和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生视为资格认定不合格;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者初级工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对确有特长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2、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根据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3)初中及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补考教育学、心理学,达到考试合格水平。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