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培训补贴是多少?
所谓培训福利计划,就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以45岁以下企业中青年职工、大学生、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为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促进和稳定就业。
二、实施培训福利计划的意义是什么?
实施培训福利计划,完善技能人才培训体制机制,对于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和稳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近年来,我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技术进步、科技创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成为中国重要的R&D、加工制造业转型生产基地、北方物流中心和现代化港口城市。同时,京津冀协同发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自贸区建设等战略的实施,为天津更好更快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只有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过硬的技能型人才队伍,才能适应和满足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城市定位的需要。
二是有利于缓解就业中的结构性矛盾。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创新的加快,劳动力供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现象越来越明显。技术工人的需求比一直在1.3: 1以上,高级技工的需求比甚至达到了2: 1以上,技术工人的短缺逐渐从季节性演变为规律性。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也反映了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无论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还是结构性矛盾,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第三,有利于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劳动者通过职业培训掌握相应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获得劳动报酬;劳动者通过进一步的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实现稳定就业。据调查,技术工人每提高一个技能等级,工资收入将增加约10%。
3.培训福利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从2015到2017,三年间有1.2万人通过组织培训和自学获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到2017,我市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276万人,占技术工人的70%以上。
4.培训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四组人:
一是企业中青年员工重点发展中高技能技能提升培训,三年安排61万人;
二是全市农村适龄劳动力,重点转移就业技能和实用农业技术培训,三年安排27万人;
三是大学生,主要实行学历和职业资格“双证”制度,三年安排20万学生;
四是失业人员,以转行和技能提升为主,以定向和订单培养为主,三年安排654.38+0.2万人。
5.职业培训有哪些补贴政策?
一是培训费补贴: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参加列入职业目录的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费用100%的培训费补贴;取得高级工及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极度短缺、短缺、一般短缺不同程度,分别给予培训费用100%、90%、80%的培训费补贴。培训费补贴拨付给培训机构。
二、鉴定费补贴: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大学生参加职业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的鉴定(其中职业院校学生应参加中级工及以上的鉴定),按实际鉴定人数给予100%的鉴定费补贴。鉴定费补贴拨付给鉴定机构。
三、员工培训津贴:企业组织员工参加带薪脱产和非脱产培训,根据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给予培训津贴,企业和员工各享受50%;企业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根据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给予培训津贴,津贴支付给职工个人;企业职工自学的,负责申请技能鉴定,参加全市统一考试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给予职工个人培训津贴和补贴。
四、生活费补助:普通高校(非职业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在培训机构参加职业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的全日制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每人每班6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发放到个人。
第五,实习补贴:职业院校与企业实行“双轨”培养模式。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的,按照每个学生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实习补贴,最长期限为12个月。企业将根据学生实习情况,按照不低于80%的标准,按月向学生支付实习补贴。
六是教师培训补贴: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的专业教师到企业参加培训或实习,经鉴定取得列入职业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企业职工,享受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津贴。
6.培训福利计划会采用什么样的培训模式?
首先是“职业培训包”的培训模式。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天津行业特点,规范职业标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师资、培训、考核等内容,实现职业培训由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
二是“双轨”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原则,实行企业与职业院校“双轨”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即“招生即招聘,入职即就业,校企联合培养”。学生入学时与企业签订实习或学徒合同,毕业后实习所在的企业会招聘至少半年。
三是“学徒制”培养模式。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充分发挥企业在员工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以“师徒制”方式开展新型学徒制。
四是通过技能竞赛加强氛围营造。职业技能大赛将形成制度安排,每年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下达全市竞赛工作计划。大赛获奖者将获得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授予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队、“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大赛主办方按照市级一类赛每个职业654.38+万元、市级二类赛每个职业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7.培训福利计划的实施机构有哪些?
第一,职业院校是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坚力量;职业院校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规模大致相当,以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为主。
二是社会培训机构是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补充力量;目前,我市共有社会职业培训机构338家,可开展近300个职业的技能培训,主要服务于本市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
三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
四是发挥公共实训中心的示范作用。发挥实训中心的引领作用,统筹利用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和企业的培训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一批职业院校和企业作为公共实训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县建设公共实训中心,构建多元化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形成有效的公共服务支撑。
八、如何加强职业技能考核?
严格的职业技能考核是培训福利计划实施的关键。落实“训考分离”、“考监分离”原则,完善监督、评估、问责制度,实现考核结果可查询、可检查、可追溯,确保培训质量。
一是坚持“训考分离”原则,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要与职业培训活动严格分开
二是实行“五统一”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和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遴选考评员、统一阅卷、统一颁发证书;
第三,加强鉴定题库建设,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对岗位技能的需求,及时更新完善鉴定题库;
四是加强评估师和质量监督员的选拔管理,建立工作档案和诚信记录,加强评估师和质量监督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9.有哪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一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和鉴定档案管理;
二是按照“审监分离”的原则,实行鉴定过程和结果的第三方监督评估制度,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投诉举报职业技能鉴定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是建立退出制度。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未按规定要求开展鉴定,或在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鉴定结果并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吊销鉴定许可证。
X.实施培训福利计划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培训福利计划”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考核和监督。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国资委、教委、商务委、建委、农委、财政局、中小企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组织推进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区(县)技能人才培训的组织实施,制定技能人才培训实施方案,将培训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是建立评价体系。市政府将把落实情况作为对相关责任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每年听取责任部门的工作汇报。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培养的方针、政策、做法和成果,营造“劳动光荣、技能珍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