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综合治理工作综述
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县综治委的总体工作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XX综治安XX02”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林业系统的安定团结,我局坚持两手抓,在抓好林业经济建设和推进林业改革的同时, 我们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 一年来,全系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没有发生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使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XX同志任副组长,从保密股、林政股、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森林公安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鉴于人事变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并配备了专门的办公场所,为了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还研究制定了岗位职责,研究部署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工作,每半年和年底总结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实施的关键在基层。因此,在县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基层企业都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一名副厂级以上人员负责本单位内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使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二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结合林业系统现状,当前最关键的治安问题是改革导致的下岗分流问题,这也是林业系统最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林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在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基于对全系统下岗职工的调查,县局清醒地认识到下岗职工达到53.3的严峻形势,如何使下岗职工再就业,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成为当务之急。县局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争取政策,创造条件,解决下岗职工安置和职工生活费补助。首先,全力安置职工再就业,主要通过体制内承包租赁,优先安排改制企业内部职工,减轻再就业压力;其次,对于短期内无法安排岗位的部分员工,要通过协调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已安排82人进入失业救济中心领取失业救济金,安排119户、320户进入最低生活保障,暂时解决了下岗职工的生活困难,为稳定职工队伍做了大量有效工作。三是集合全系统的人力、物力、财力搞好企业改制,解决遗留职工安置问题。为确保企业改制顺利进行,我局将企业改制列为今年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当前局班子以负责任的态度,全面铺开企业改制,着手解决下岗职工安置。全系统设立了企业义务工调节基金,县局筹集了72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职工安置。今年3月至年底,经济林场、林业工商、人造板厂、园林林场、化工厂、林业造纸厂等6家林业困难企业692名职工身份置换工作已顺利完成,一次性解决了职工安置,为维护稳定发挥了关键作用。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年初,县局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主要指标纳入基层单位目标管理,实行与班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的考核,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考核,还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访和违法事件一票否决制。严格做好信访工作,开辟途径,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系统内的违法违纪行为。年初,县局根据实际需要,专门出台了林业局信访工作制度,班子成员轮流值守,有效处理了群众来信来访和来访职工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处理职工反映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引导调解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稳定因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通过加大林业检查力度,防止体制内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枉法裁判的现象,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林业执法队伍。在抓林业执法的同时,重点抓执法过程中的腐败违纪问题,实行执法岗位持证上岗,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对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我们将彻查,绝不姑息。
第三,重在预防,重在治本。
我局利用“四五”普法的有利时机,开展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年内举办了3次法律知识培训和3次法律知识考试,重点是进一步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开展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组织林业法律法规专门人员,派出宣传车进入农村圩区和林区进行宣传,目的是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执法者和广大森林群众的农艺和守法意识,为依法治林、稳定森林秩序奠定基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有赖于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这也是治本的关键。一年来,县局一方面做好普法工作,另一方面监督公正司法,树立了林业执法的良好形象。实践证明,这种激进的做法是有效的。我局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各单位抓* * *管理的力度不够,特别是企业改革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力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再上新台阶。
第二条: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的安排部署,坚持打防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在抓好林业改革、促进林业发展的同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综治责任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具体领导分管,把综治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领导确实重视了,局领导班子每个季度都重点抓落实情况,就是抓当前工作情况,抓形势分析,抓工作任务部署。二是加强综合治理的力量。局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综治成员,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第三是实行责任分级制。将综治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站,实行定人、定责、奖惩。局长与机关各站负责人签订综治年度责任状,做到各级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
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
一是注重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参加了“3 12”全国义务植树宣传日活动,期间展示宣传页面10个,群众咨询200人次。继续宣传“六五”计划和禁种铲毒。6月5438+065438+10月组织森林公安干警参加全县禁毒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在春、秋、冬两个重点季节,组织森林公安、林政稽查大队成员到乡镇、林场、村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发放《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提示》、《保护野生动物》等森林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画)2万余份。通过宣传,全社会关注森林、保护生态、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得到有效提升,为维护生态安全创造了良好环境。第二,对内注重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和教育。4月,围绕创建“平安巫山”目标,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6月5438+10月全县古树名木清理检查,9-6月65438+2月组织林权矛盾纠纷调解、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征用占用林地、公务员普通话测试、全市森林执法、森林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等培训,进一步促进了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第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
实践三个代表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林业系统职工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法制建设是我们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打造平安和谐巫山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干部群众的平安意识,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政治稳定、治安良好、法制环境优化的和谐美丽城镇。我局在宣传教育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研究主题,决定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结合林业系统特点,进一步加强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与行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形式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把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林区综合治理宣传结合起来;三是在综治工作的具体内容上,重点宣传县委关于创建平安巫山、法制巫山、和谐巫山的系列部署,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要求、措施。通过宣传教育,全社会新风尚不断高涨,使大家认识到只有国家利益才能导致个人利益,只有“大家”才能导致小家,进一步激发了全县林业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实现全县林业跨越式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积极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涉林维稳工作。
一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坚持依法接待,精心制定预案,应对突发信访,切实维护稳定。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局领导干部接待日和季度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将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前移。全年,* * *接待信访案件3起,接待来访人员3人(次)。所有信访问题基本得到妥善解决,办结率100%。二是及时办理建议和提案。按时认真办理市县两级CPPCC委员的4件提案。其中,CPPCC委员提案1件,CPPCC县委员提案3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五、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
按照省市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春季攻势、百日亮剑行动、亮剑行动”等一系列整治活动。据统计,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08人次,车辆60辆次,查处违法案件45起,其中:森林行政案件19起,森林行政执法处罚45人,收缴罚款16000元;没收桑葚56个,没收土枪1支。积极开展“平安巫山”和“禁毒人民战争”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的职能作用。
六、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完善了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建立了墓穴和特殊群体登记管理登记簿,落实了监护人员和监管责任。二是强化应急措施。结合巫山林业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和物资,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三是坚决落实护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火情报告制度。四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各地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重申森林火灾处理“四不放过”问责措施,克服了个别乡镇领导“森林防火是林业部门的事”的思想误区。
七、抓好安全创建,单位内部进一步稳定和谐。
一是强化干部职工参与平安创建的意识。首先要规范职工的言行,利用广告牌、黑板报等向干部职工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六五”普法知识,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职工”、争创“文明股室”等活动。落实“门前三包”,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形成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风尚。二是加强内部安全。为了加强该局的安全保卫工作,该局成立了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安保方面,坚持每天巡查该局办公楼,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积极参与“无毒社区(村)”创建活动,有效防范各类治安事件。我局内部治安秩序全年良好。广大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不喝酒闹事,不吸毒,不加入邪教组织,无计划外生育,无群体性事件,无刑事治安案件,无干部职工犯罪,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事故,无赌博。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一年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随着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森林资源管护和林区稳定的任务将越来越艰巨。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县委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落实综合领导责任制,构建综合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巫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三条: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综治委的总体工作安排,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林业系统的安定团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在搞好林业经济建设和推进林业改革的同时,把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继续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 一年来,全系统未发生严重恶劣违法违纪事件,未发生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使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年初,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钟楠任组长,副书记杨志灿、副局长戴任副组长,从林政股、稽查大队、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杨家刚任办公室主任。鉴于人事变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并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为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研究制定岗位职责,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坚持每月研究工作一次,每半年和年底总结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实施的关键在基层。各基层企业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指定一名副厂级以上人员负责本单位内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对综治工作进行计划、考核和评估。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工作有成效、有突破。
(一)多渠道、多角度、注重实效地做好安全宣传。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最安全县治安、维护林业稳定的各项文件,切实把握文件要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传播各类林业安全信息,利用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三是利用“五五”普法的有利时机,进行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多次引用本文出处:* *举办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二)制定措施,明确目标,认真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一是考核要与班子直接挂钩,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项主要指标纳入基层单位目标管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三是积极参与和支持街道、社区社会治安整体联防行动。经过全体林业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没有一名干部、工人和退休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没有“XXX”等非法组织和参与者;非毒品源种植和贩毒、制毒、吸毒人员;租房者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
(三)尊重民情,关注民意,察民情,做好信访工作。一是开路,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系统内违法违纪问题,根据实际需要专管林业局信访工作。二是做好来信来访处理和来访职工接待工作,及时处理职工反映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引导和调解内部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稳定因素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三,主要通过加强林业检查来防止体制内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现象,从而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林业执法队伍。在抓林业执法的同时,要重点抓执法过程中的腐败违纪问题,实行执法岗位持证上岗,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对举报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彻查,绝不姑息。一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个人或群体上访,无邻里纠纷,无腐败事件。
(四)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做好安全、档案保密工作。首先是严格的许可制度。实行看门人合同制,看门人职责明确,看门人与经济利益挂钩,奖惩分明。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第二是严格的预防措施。做好文件资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严格管理系统内的现金、资料、票据、设备等贵重物品。近一年未发生盗窃抢劫等重大事件,未发生火灾事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责任事故。
三、重在预防,重在治本,使安全工作制度化、常规化。
一是继续按照“社区控制、路面巡逻、边缘堵控、单位看守”的治安防控原则,完善内部防范网络,成立以森林公安为主要骨干、机关干部职工轮流巡查的巡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办公楼、干部职工住宅楼、出租屋、店铺门面等场所进行巡查,对部门定目标、责任到户,以部门、单位楼、店铺门面为责任区。三是加大排查力度,防止事故和违法犯罪。定期召开治安和消防形势分析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准确掌握单位内部治安动态。
按照“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控制、早调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进行上门查询登记,准确掌握干部职工、出租屋住户、家庭成员的变动情况。及时了解邻里家庭关系,努力做到小事在家,大事在家,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局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林业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各单位抓* * *管理的力度不够,特别是林改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力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