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医生的详细培训规则

精神科医师培训规则分为培训目标和培训方法:

1.培养目标:为精神科临床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首要任务是培养普通精神科的临床诊疗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处理与精神疾病密切相关的其他疾病的能力。住院医师能够掌握正确的临床工作方法,准确收集病史,规范精神和体格检查,正确书写病历,熟悉轮转科室的常规诊疗(包括诊疗技术)和临床路径,正确诊断和处理精神科常见疾病。

2.培训方式:在精神科及相关科室轮流进行,通过管理患者、参与门急诊工作和各种教学活动,完成规定的临床技能量化指标和规定的自学内容。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规范病历书写,参与实习医师、实习生、住院医师精神病学临床教学。相关轮转科室主要有:心血管内科、急诊科或ICU、神经内科等。精神科轮转包括:重症监护室(主要是重度精神病性障碍)轻度病房或临床心理科(主要是神经症性障碍)其他精神科病房、精神科门诊和急诊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