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0769-22836661

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和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职能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发布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3)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直属机构的预决算信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信息等。

(4)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5)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6)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依法可以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统计数据。

(7)商务工作

主要包括:市人力社保局各项业务指南、行政审批事项、日常业务工作等。

扩展数据: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统筹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依法制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体系,提出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的建议,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技工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的管理,牵头制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制定符合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牵头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制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五)组织制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业单位人事、机关工作人员和职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选拔、引进、评价和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组织、指导和服务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七)负责本单位出国留学人员,以及留学人员的安置、工作调整和相关的科研经费。

(八)参与制定农民工服务政策,协调开展农民工服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人才引进政策,指导和监督园区、镇(街道)人才引进工作。承担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统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案件。

(十)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政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园区、镇(街道)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

(十一)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的政策,对基金预决算提出审计意见。对资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资质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技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的实施,承担表彰工作。

(十四)赋予下级机构的行政职能。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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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