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的风险管理体系应该贯彻什么原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安全稳健经营,提升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公司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障: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的可接受范围内;(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三)确保遵守法律法规;(四)提高公司运营的效率和效益;(5)确保公司对所有重大风险建立危机处理预案,使其不会因灾难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第三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第四条风险根据不同的公司目标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1)战略风险:因尚未制定或制定的不正确战略决策而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2)经营风险:经营决策不当,阻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3)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欺诈风险。1.财务报告失真的风险。未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组织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未按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未建立或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设备、存货、有价证券等资产的使用价值和流动性降低或消失。3.欺诈风险。通过故意行为获取不公平或不正当利益。(4)法律风险:因未能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文件规定而影响合规目标实现的因素。第五条风险根据能否给公司带来盈利机会,可分为纯风险和机会风险。第六条根据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第二章风险管理和职责分工第八条公司各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董事会下设的审计部和审计委员会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在风险与控制管理中的主要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内控部和事业部制定的整体风险评估计划,识别和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并在内控项目组的配合下确定风险应对方案。(2)根据识别出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应对计划,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描述工具设计和记录相关控制,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和完善控制设计。包括:建立控制管理体系,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件和程序文件。(三)组织实施控制制度,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发现、收集和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改进控制缺陷的建议并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主管部门报告外,还应向公司董事会反馈,以便公司监督内控体系的运行。(四)配合审计部门等部门调查处理因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第十条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责任划分应分别参照上述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制定。第三章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收集第十一条广泛、持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并将初始信息收集的责任分工落实到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第十二条在战略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战略风险失控导致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宏观经济政策、技术环境、市场需求、竞争形势等相关的重要信息。,重点是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和目标的相关依据。第十三条在财务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财务风险失控引发的危机案例,收集与公司盈利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相关的重要信息,重点关注在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现金管理等方面已经发生或容易发生差错的业务流程或环节。第十四条在操作风险方面,应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市场风险和缺乏应对措施的案例,收集公司产品结构、市场需求、竞争对手、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重要信息,监督、评估和持续改进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分析公司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第十五条在法律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境内外公司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公司亏损的案例,收集公司法律环境、员工道德、重大协议合同、重大法律纠纷等信息。第十六条公司应对收集的初始信息进行筛选、提炼、比较、分类和组合,以进行风险评估。第四章风险评估第十七条公司风险评估主要通过建立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设定目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五个基本程序进行。第十八条确立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是公司风险评估的基础。(1)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是公司* * *的信念和态度,其特征是公司如何识别整个业务流程(从战略制定和实施到公司的日常活动)中的风险。本公司实施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对高风险投资项目采取谨慎态度。(2)风险接受度是指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公司愿意接受的风险程度。一般来说,公司可以将风险接受度分为“高”、“中”或“低”三类。公司从定性的角度考虑风险接受程度。综合来看,公司将风险接受程度定义为“低”,即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通过采取谨慎的风险管理态度,可以接受较低程度的风险发生。公司的风险接受程度也与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相一致。第十九条目标设定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的前提。公司必须首先设定目标,之后才能识别和评估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并采取必要的行动控制这些风险。公司目标包括战略目标、业务目标、合规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目标确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监管机构的规定。第二十条风险识别是识别可能阻碍公司目标实现、阻止公司创造价值或侵蚀现有价值的因素。公司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小组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对比、访谈等方式识别风险。公司应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从而确定相应的风险容忍度。(1)公司在识别内部风险时,应关注以下因素: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员工的专业胜任能力。2.组织机构、运营模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3、研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应用等自主创新要素。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5.安全和环境保护因素,如操作安全、员工健康和环境保护。6.其他内部风险因素。(二)公司在识别外部风险时,应关注以下因素: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行为等社会因素。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技因素。5、自然灾害、环境条件等自然环境因素。6.其他外部风险因素。第二十一条风险分析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目标的影响程度两个角度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风险分析方法通常是定性和定量方法的结合。在定量分析不适合风险分析的情况下,或者在没有足够可靠的数据用于定量分析的情况下,或者在获取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公司通常会使用定性分析。公司对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哪些风险应予以关注,哪些风险应予以一般关注,并进一步将需要关注的风险分别划分为“重要风险”和“一般风险”,为风险对策奠定基础。风险重要性的判断主要依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1)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极不可能”,则可以忽略该风险;(2)如果风险发生的概率高于或等于“可能发生”,且风险的影响较小,则该类风险确定为一般风险;(3)如果某一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等于或高于“该风险可能发生”,且该风险的影响很大,则将该类风险确定为重要风险。公司在进行风险分析时,应充分吸收专业人士,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第二十二条风险对策。公司要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承受能力,权衡风险和收益,选择风险应对方案:规避风险、接受风险、降低风险或分担风险。5 (1)风险规避:是指公司通过放弃或停止与超过风险承受能力的风险相关的经营活动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对策。例如,停止向新的地理市场扩展业务,或者出售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降低风险:是指公司在权衡成本和收益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或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范围内的对策。(三)风险分担:是指公司在他人的帮助下,通过分包、购买保险等适当的控制措施,准备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范围内的对策。(4)接受风险:指公司在权衡成本和收益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以减少风险或损失的策略。在确定具体的风险应对方案时,公司应考虑以下因素:1、风险应对方案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程度的影响,以及风险应对方案是否与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相一致;2.比较方案的成本和收益;3.比较方案中可能存在的机会和相关风险;4.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应对方案的组合;5.合理分析和准确把握董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个人风险偏好对企业经营造成严重损失;6.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持续收集风险变化相关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第五章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第二十三条公司应根据风险应对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各类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通常,该计划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和领导、涉及的管理和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和其他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第二十四条公司根据经营战略与风险战略相一致、风险控制与经营效率和效果相平衡的原则,制定风险化解内部控制计划,并对涉及重大风险的所有管理和业务流程制定涵盖所有环节的全过程控制措施;对于涉及其他风险的业务流程,要以关键环节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制定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内部控制岗位授权制度。明确规定内部控制涉及的各岗位的授权对象、条件、范围和金额,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进行风险决策;(2)建立内部控制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举报人和接收人、举报的时间、内容、频率、传播途径、负责处理举报的部门和人员等。;(3)建立内部控制审批制度。对于涉及内部控制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审批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要的文件、有权审批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的责任;(4)建立内部控制责任制。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相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和人员的职责和奖惩制度;㈤建立内部控制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方法、标准和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法和负责部门;(六)建立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有条件的公司应将各业务单元风险管理的执行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系统和应急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八)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公司决策层主导、公司法律顾问提供、全体员工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完善公司重大法律纠纷的备案管理制度;(九)建立重要岗位的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审批、业务办理、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审计检查。涉及内部控制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两人、两职两责,相互制约;明确本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责任;把这个岗位作为内审的重点等。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按照相关部门和业务单元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第六章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第二十七条公司建立了贯穿整个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连接各级、各部门、各业务单元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第二十八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进行自查和检查,及时发现缺陷并进行改进,并及时向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提交检查和检查报告。第二十九条公司审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评估各相关部门和业务单位是否能够按照7的相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监督和评估报告应直接提交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这项工作也可以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离任审计或专项审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