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违反规章制度处罚条例
本文将介绍《教师违规补课处罚条例》,包括中小学和教师的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处罚措施。
严禁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教师违法行为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校外培训机构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向校外培训机构及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惩罚措施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