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目标和党员准备之间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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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和《中国* * * *生产者党发展党员工作规则》没有明确从被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和准备党员的时间。

这是因为,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还需要做好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支部委员会审查、基层党委初审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资格预审后,党支部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和准备党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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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生产党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第四章为接待党员做准备。

第十八条党员的接收和预备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核,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进行初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培养教育等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听取纪检、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核通过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 * *生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在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一般不办理接收和预备党员手续。

第二十条基层党委初审通过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党员的接待和准备工作,参加表决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

第二十一条支部会议讨论接收和准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报告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简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并对其能否入党发表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报告;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只有当赞成人数超过在会议上应有投票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时,才能通过接收和准备党员的决议。有选举权的党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计入票数。

在党支部会议上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一讨论表决。

* * *党员生产网-发展目标多久能列为准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