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培训机构退费的法律规定

1.培训机构退费有哪些法律规定?

第一,如果由于学校原因导致学生未能完成学习计划,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必须退还剩余费用。

二、开学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向学校申请退学、退费的,如国家各种承认学历机构出具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学校扣除5%的手续费,退还剩余费用。

第三,签订协议前一定要阅读协议内容,并建议消费者保留维权证据。协议里有退款的约定。一般以消费者与商家的约定为准(无效格式条款除外)。

四、在校期间因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无法继续上课的学生,不予退费。

五是学校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并使用有关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此账单作为学费和退款的唯一凭证依据。

2.培训班不退款该向谁投诉?

如果学费不退,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因日常消费需要,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因与经营者发生纠纷而提出的解决问题的书面或者口头异议、主张和请求。

为了规范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权益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培训班不向消费者退还费用。

201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自2014年3月起施行。

用户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实行地域管辖为主,分级管辖为辅的原则:

(一)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告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下属分会处理;被告所在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下属分会处理。

(二)案件涉及两个以上县级管辖区的,由上一级(市级或省级)同名的消费者协会处理。

(三)案件涉及两个以上市消协的,由省消协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可以委托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已经受理的投诉。

(4)省级消协收到的来信和网上投诉案件可直接转当地消协处理,重大疑难投诉案件可直接受理。

(5)国外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培训班不予退款的投诉,由被告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消费者在省内沪、苏、港、澳地区消费产生的纠纷,可向消费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反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产生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定金应当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