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办公室好吗?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等农业产业(以下简称农业)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有效配置和产品质量提高;参与制定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体系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农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对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资金的安排提出意见。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金融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定农业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农业产业保护政策提出一些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评估。依法对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实施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和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和网具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国家和省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的实施。开展兽用医疗器械及相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进口农作物种子(种苗)的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行政管理、兽药管理和药品检验。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农业科学研究和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选择和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和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管理。

(十二)指导农业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农业滩涂、农业湿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制定保护和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的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利用工程设施、农学、农机、生物学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和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相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产区,引导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带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承办政府间农业外事,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相关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制定农业援外政策和计划,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二。与农业科学院有关的事项。政府部门一般不参与学术研究,而是专注于成熟的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农业局的科研一般集中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研究所(所)等机构。

第三,工资。农业局机关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工资发放,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发放。

四、工作岗位: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的日常运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提案办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和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农业救灾生产,承担农情调度分析,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牵头协调局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涉台地区的农业事务;承担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局起草相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

(2)政工人事科。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设置、劳动工资;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资格管理;负责社区相关事务;协助局党组做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指导全市农业系统建设,参与重大农业项目的督查督办;查处局系统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3)发展计划与财务司(农业重大项目审计处)。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专项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监管;提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信贷、保险等相关政策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监察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各项农业项目政策的实施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项目资金的检查;监督检查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和财务管理,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组织局系统内部审计。

(4)科技教育与政策法规科。

承担科教兴农战略的实施,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科学研究、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民就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外来物种管理;承担农业用地、草原、渔业水域、农业湿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农村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承担局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承担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诉讼。

(5)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司。

组织和指导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对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价格政策提出建议;承担农业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产品品牌推广、培育、保护和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国际贸易研究、农产品出口促进和农业产业损害调查;承办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农业对外援助和援外工作的有关事宜。

(6)种植科(经济作物科、蔬菜办)。

负责制定农作物(粮、棉、油、麻)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以及标准化生产;组织和指导重大种植项目的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节水农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拟定本地区种植种子的主导品种;组织种子繁育、植物内部考察和遗产资源保护;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防治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组织储备和调拨种籽、化肥等种植业防灾救灾生产资料;制定经济作物生产计划和产业布局并组织实施;提出发展经济作物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作物的结构调整和标准化;制定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和新品种、新产品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种子种苗繁育管理;制定农业板块基地规划,指导农业板块基地建设;拟定全市蔬菜产业(包括食用菌、西瓜、魔芋)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蔬菜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广蔬菜生产新技术,实施蔬菜产业发展项目;指导全市蔬菜基地建设,落实基本蔬菜保护政策;负责蔬菜产品的安全生产;负责全市蔬菜产销和市场预警预报;参与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相关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农业产业化处(市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办公室、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业板块基地规划,组织指导农业板块基地建设;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产业调整和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休闲农业发展;组织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原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的申报、现场检查和标志管理;推进农业“三品”标准化基地建设。

(8)饲料工作办公室。

拟订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饲料行业的行政许可和一般案件的调查;承担饲料行业的信息统计、预测预警和运行监测;协助组织饲料检测和监控;负责饲料行业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推广。

(九)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农村能源技术推广中心、农村厕所办公室)。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村能源建设、农村改厕和节能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编制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农村改厕和节能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村能源行业的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沼气、农村改厕、节柴节煤,生物质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微水电等可再生资源和轻烃、甲醇等液体燃料的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沼气净化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推广应用。负责农村能源领域节能产品和设备工程的质量检验、监督、评估和审批。搞好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废弃物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承担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制定的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评估工作;依法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