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最直接解决贵阳拖欠农民工工资

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报告。

根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考核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要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管。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扩展数据:

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要求的规定: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以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务的农民工工资以外的理由查封、冻结或划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资金和工资保证金。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平台,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司法行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及时享有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施工许可、劳动就业、工资支付等信息。

3.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工程数量、质量、造价发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在工程款中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拨付劳务费,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按照规定支付工资。

中国人大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