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并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以下简称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一项基本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向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按证监管。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要求建立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是落实“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减轻企业负担的改革创新。可以有效帮助企事业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也有利于推动形成公正规范的环境执法守法秩序。东湖风景区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体察基层民情、关心民忧、关爱民心”实践活动方案,不断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 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精准服务,确保辖区企业依法排污,改善服务区生态环境质量。

推动普法进企业,加强法治宣传。东湖分局组织了多次排污许可证制度解读专题技术培训会,通过会上宣传讲解、“一对一”现场指导、网上查询等方式,解读《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文件,为企业答疑解惑。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明确排污许可证规范管理要求,引导企业进一步完善2021年度实施报告内容,切实落实2022年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另一方面,通过理论介绍和系统演示相结合,有效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促进良好营商环境的营造。

开展精准培训,提高举报效率。9月2日,东湖分局组织开展了排污许可制度备案专项技术培训,对排污许可实施报告填报不规范、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企业进行了排污许可备案现场指导。培训会前,分局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企业,通知企业提前准备台账资料,促进现场高效填报。培训当天,该分局邀请辖区内负责排污许可证审核的第三方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企业填报,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现场解答企业在排污许可证填报过程中的疑问,帮助企业现场完成填报并进行初审,有效提高了企业填报效率和填报内容的准确性。需要变更排污许可证参加本次培训的5家企业已全部完成现场申报并通过初审,需要完成实施报告申报的6家企业将在完善申报材料后尽快完成系统申报。

实行联审联查,强化执法监督。为落实《提高排污许可质量和效率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东湖分局建立排污许可联合审核机制,于9月9日组织审批、监管、监察专业队伍,对申请排污许可的企业进行现场帮助。排污许可证发放前,实地核查企业现有生产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和排污许可证文本,核实排污许可证制度申报与实际运行是否一致,指导企业进行整改,避免后续监管存在的问题给企业造成额外负担。同时,为落实排污许可证清单检查要求,东湖风景区分局出台了《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清单检查的工作方案》,建立排污许可证发放、执法、监察联动机制,将排污许可证工作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加大对无证排污、无证排污、未按时完成整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