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岗前培训内容

首先,关于教练培训

(一)教练员岗前培训

1.岗前培训内容。岗前培训的目的是通过培训使教练员达到岗位要求,其培训内容应充分体现《条例》对教练员的要求。但第21条规定的岗前培训内容与第11条规定的对教练员的要求相差甚远,应该是一致的。

2.岗前培训时间。如果不规定岗前培训时间,显然不好操作。可以参考客运驾驶员岗前培训不少于24小时的规定。岗前培训时间应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确定。

3.岗前培训的相关规定。《& lt《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解释中提到,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应当增加教练员岗前培训规定。既然是《安全生产法》要求的,就要充分引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规定》没有提到教练员具备岗前培训资格。《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要求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规定对未接受岗前培训的教练员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这与上位法相悖。

(B)教练的再教育

1.再教育时间。规定每年对教练员进行一周的再教育(原规定为脱产培训)。一周不是一个准确的时间概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进行5天(一个工作日),每天6小时(指驾驶培训理论的日常培训时间),30小时的再教育可以算作* * *,也可以参照客运驾驶员每年不少于24小时的定期教育培训。再教育时间应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2.再教育内容。第十一条规定教练再教育有两项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驾驶新知识新技术。对于每年每周一次的教练再教育,内容缺乏,教练的职业特点没有突出,职业素质的提高不会很明显。应增加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驾驶理论知识、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驾驶时学生危急情况处理、培训事故预防、典型事故警示、绿色驾驶培训、指导驾驶纠错方案、教学研究、推广先进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交流和模拟驾驶、远程培训、机器人教练等新技术。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改变教练员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教练员的教学能力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