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2016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浙江省2016伤残赔偿标准。
以下数据供您参考:
2016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考标准
(即2015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1,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3714元。
2.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28661元。
3.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1125元。
4.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支出:16108元。
5.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51719元。
6.住院食补费(去外地治疗及陪护人员)人/天:30元。
7.住宿人/天:150元。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级护理服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费可以按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
10,运输费=实际支出。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后续治疗费=医嘱可能发生的费用。
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伤残赔偿2015,伤残赔偿2016。
农村标准城市标准农村标准城市标准
十年级(10%) 38746 80786 4250 87428
九年级(20%)77492 161572 84500 174856
八级(30%)116238 242358 126750 262284
七年级(40%)154984 323144 16900349712。
6级(50%)193730 403930 211250 437140
5级(60%)232476 484716 253500 524568
四级(70%)271222 565502 295750 611996
三级(80%) 309968 646288 338000 699424
二级(90%)348714 727074 380250 786852
一级(100%)387460 807860 422500 874280
死亡(100%)387460 807860 422500 874280
计算方法是:
(1)农村标准: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偿指标×20年。
(2)城镇标准: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偿指标×20年。
注意:
(1)60周岁以下的20年;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减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一级补偿指标为10%,如十级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