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岗位数量
拟招聘辅警50名,男;在押男辅护士41人。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国籍,拥护中国人民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无犯罪记录,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保守秘密,具有忠诚、敬业、拼搏的精神;
2.具有伊通满族自治县常住户口(常住户口时间为65438+2023年10月20日);
3.公安勤务辅警须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 65438+2005年10月–65438+10月之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在押辅警须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 1月—2005 1月之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公安勤务辅警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开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本次招录无专业限制;保留的护理辅警岗位要求高中或中专学历;
5.公安勤务辅警岗位身高168cm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护理辅警岗位身高170cm以上(退役士兵身高不低于165cm),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6.过于肥胖者不予录用。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肥胖。
标准体重的计算方法:标准体重(kg) =身高(cm) -110,超标体重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实际体重(kg)-标准体重(kg)] ÷标准体重(kg)×100%;
7.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痔疮等。)难以治愈且无明显疾病特征(如面部畸形)、无文身的;身心健康,身材良好,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传染病、精神疾病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夜间值班;
8.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二)在体能测试合格且笔试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录取:
1,中国* * *生产党党员
2、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4.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烈士及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录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不得聘用:
1.现役军人和非应届毕业生;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
3 .“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等未达到现工作场所、单位或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4.四平地区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
7.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尚未查清的;
8.编造、传播损害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9.因吸毒、嫖娼或者赌博受到处罚的;
10.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正在接受教育的;
11.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吊销的;
12.因违纪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开除党籍的;
13.协助警务工作合同期满前离职的;
14.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5.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合辅警工作的情形。
(4)撤销:
公安民警与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原则上不得报考民警与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益关系的辅警岗位。
(5)招聘人员的身份和性质
招收的公安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但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的日常运行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
四。招聘程序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要求,辅警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本次招聘。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30日至2023年2月30日,上午8: 30至下午11:00,下午13:30至16: 00。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级机关第二办公区东侧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库伦路东侧县检察院对面);
3.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4、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在学信网查询打印)。如已获得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网认证证书;
(6)排放证书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到人民银行查询打印);
(8)近期小两寸免冠照片三张(底色不限)。
5.资格审查:报名时测量考生身高体重。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报名;工作人员身高体重测量合格者允许报名,工作人员将根据资格条件逐一审核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2)体能评估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县政府网站公告。
未携带有效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项目标准测试次数30岁以下(含)31岁以上(含)10米× 4往返跑≤13 " 1≤13 " 4≤21000米跑≤ 4' 25 "≤ 4。
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因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评的,必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才算合格。体能测试三项中任意1项不达标或缺考,视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笔试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要求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均不能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教育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试题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
笔试没有开考比例,没有及格线。
使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参加考试,笔试期间不允许使用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
(4)面试
考生笔试合格后,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满分100,合格线60。
评分标准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1)综合分析能力;(2)语言表达能力;(3)计划、组织和协调能力;(4)适应性;(5)自我情绪控制;(6)人机合作的意识和技能;(7)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8)仪态仪表。
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各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对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根据总成绩,符合标准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由县公安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组织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专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项目特点,首次体检异常者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本人体检结果不作为录用体检结论的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予复检。
非组织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其中,鉴于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的特殊性,尿检呈阳性者不予录用。
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资格。
(6)调查
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办法》执行。
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宣传和就业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候选人,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有严重问题,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的辅警应当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试用期3个月;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合同期内如有违纪或违法行为,本合同应立即无条件终止。
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合同期内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已进入本次招聘面试的考生,其总成绩保留一年。
在留用期间,因辞职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一年后成绩作废,不再递补。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治疗
辅警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装备配备、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由县财政资金保障。
公安服务辅警岗位,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险”个人缴费),以及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支付。
保留护理辅警岗位,每人每月工资2800元(含“五险”个人缴费),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就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发现考生各环节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收到有关事项的通知。
如果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考生本人要负责。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为名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网卡,都与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无关。
(5)考生应始终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做好自我防护,除必要的招聘程序外,应始终佩戴口罩。
(七)招聘工作由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公安局督察大队监督。
七。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
(一)信息传播渠道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其他事项
1,政策
2.监督举报电话:0434-4555166(公安局纪检监察大队)
附件1: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438+2023年10月19
附件1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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