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设施设备消防系统
7.2操作启动部分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能输出火灾报警信号,报警按钮应有动作显示;
7.3发生火灾时,消防疏散楼层的扬声器和广播背景音响系统应强制进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并在所选楼层进行控制;
7.4报警功能:能正常接收火灾探测器等报警触发装置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发出声光信号;
7.5故障报警:当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控制器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的部件发生故障时,应正确指示故障位置;
7.6火灾报警优先功能:显示预报警和故障信号时,火灾报警信号如果输入应立即显示;显示故障信号时,如果有预报警信号输入,应显示预报警信号;
7.7电源转换功能:当主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应能自动投入运行;当主电源恢复时,能自动从备用电源切换到主电源状态;
7.8确认火灾后,发送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在一层,并接受其反馈信号。消防电梯迫降后可进行手动操作,其功能和信号应正常;
7.9确认火灾后,控制相应位置的正压风机和排烟风机启动,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显示其状态;
7.10确认火灾后,发出控制信号,打开着火层的防烟挡板和排烟阀,接收它们的反馈信号并显示它们的状态;
7.11确认火灾后,控制室应能控制相关部位的防火卷帘门按规定程序下降,接受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7.12确认火灾后,应释放所有门禁设备,确保疏散门畅通;
7.13消防对讲电话应声音清晰,无干扰;
7.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水流时,水流指示器应显示,压力开关应启动,水力警铃应发出警铃;
7.15发生火灾时,紧急出口和疏散指示灯应保持90分钟以上;
7.16消防水带每半年检验一次,不得有破损、发黑、发霉现象;
7.17联动控制台工作正常,显示正确,系统误报率不超过3%;
7.18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每年维护一次;
7.19消防栓每月检查一次,保持消防栓箱内配件完好,阀杆每年加注润滑油并排空一次;
7.20控制器至少每三年清洁除尘一次;
7.21消防管道和阀门至少每两年除锈和喷漆一次;
7.22确保消防用水的基本储备和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消防用水;
7.23消防系统应由具有合格专业资质的消防维护公司维护;
7.24工作人员应通过消防培训考试,并持证上岗;
7.25除维修时间外,消防主机必须处于开机运行状态;
7.26一般故障情况下,专业维修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发生重大故障时,专职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处理,专业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紧急抢修;
7.27监督专业消防维护公司做好消防设备的月度、季度、年度检测工作,按时间段和设备数量比例对系统设备进行抽查和检测,覆盖全年所有系统设备;
7.28配合专业消防公司制定消防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完成;
7.29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