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负责人培训时间

16课时。成都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负责人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安全培训必须按照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