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务员初任培训的政策建议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培训有明确规定,“公务员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近年来,我们大力加强公务员培训,特别是公务员初任培训,兼顾任职培训和军转培训。同时,开展网上培训,为每一位公务员提供按需培训服务,切实把公务员培训作为提高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确保每一位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

一、我市公务员培训的现状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包括初任培训、在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五年来,我局共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1026人次(工商、质监、地税、公安分别培训),在职培训271人次,知识更新培训20399人次,其他培训1211人次。从2014开始,开通浙江省舟山群岛新区公务员网络学院,覆盖全市,让每一位普通公务员都能随时学习,出台了《浙江省舟山群岛新区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普通公务员的培训管理。目前,在线大学生人数已达7900多人。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公务员培训基本完成了相关规定要求的培训,培训方式和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当前公务员培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

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受训者的素质。但是,在培训中,这一点被忽略了。一些部门领导对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紧迫性缺乏充分和充分的认识,缺乏战略眼光,不能正确认识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甚至以工作忙为借口推诿。领导对培训工作重视不够,检查监督不到位,激励机制无从谈起,导致人力物力财力不足。没有把培训作为一种可再生资源,开发人力资源,而是走过场,为了培训而培训,严重影响了培训的正常开展。

(二)培训资金投入不足

脱产培训过程中,培训经费短缺。在具体的培训中,缺乏资金无法全面开展。首先,培训时间有限,导致培训内容无法丰富,优秀的师资力量无法保证,更谈不上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导致培训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