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期间被子

培训机构承担与其过错相称的法律责任。

该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为基础。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的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