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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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山东省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十五”期间,随着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山东省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师数量大幅增加,队伍结构不断改善,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培训体系基本建立。然而,山东省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现状与“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任务和目标不相适应。为更好地实施国家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快建设适应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特制定“十一五”期间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一、“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为重点,以培养中青年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以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点,实施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和优秀人才队伍。

二、“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任务。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育引导教师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更新观念,转变观念,增强实施素质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自觉性,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

(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贸委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到“十一五”末,省级重点职业院校及以上“双师型”教师人数达到专业教师总数的60%以上,经济欠发达县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职业院校达到30%以上。专业课“双师型”教师应具有相关岗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实习指导教师应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

(3)拓宽师资来源,改善职业教育师资结构。“十一五”末,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4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达到2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达标率达到100%。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0%以上,兼职教师原则上不低于核定编制内专任教师的15%。中等职业学校20%以上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

(4)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十一五”期间,山东省职业技术师范教育要继续扩大规模,保持逐年增长,为中等职业教育提供合格的师资。职业院校要合理调整教学安排,确保所有教师在“十一五”期间完成240学时的岗位提升培训任务。山东省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教师培训机构要统一规划、分工协作,为职业院校教师提供充足的进修课程和课时。有条件的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工院校)要积极承担为职业院校培养实习指导教师的任务。

(五)重视骨干校长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末,省级重点职业院校及以上教师20%,其他职业院校10%,省级重点职业院校及以上教师30%,其他职业院校20%。

(6)加快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灵活有效的教师聘用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高职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全面实施员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

点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升能降、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机制。三、实施措施

(一)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确保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级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各级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市、县(市)财政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方职业院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训。职业院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校本培训和教师外出进修、培训和参加教研活动。

(二)职业院校应认真组织校本培训。利用校本培训加强教师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帮助教师树立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校本培训重在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要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规范,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引导教师养成良好的教育教学行为习惯,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点是帮助教师转变观念,更新观念,坚持“以服务为导向,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方针,研究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措施和方法,提高教师的服务意识和教学能力。(3)加快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建立灵活有效的职业院校用人机制,在“总量控制、微观放权”的原则下,对职业院校教师实行柔性管理措施,建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制度。允许职业院校从非师范院校招聘毕业生、从企业和行业组织招聘工程技术人员、从社会招聘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教育教师队伍。(4)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加快建设一支具有合格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增加“双师型”教师数量,改善职教师资结构。积极推进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以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要积极推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实现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持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书。

各级职业教师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职业院校教师“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技术”轮训工作。要围绕培训需求,本着查漏补缺的原则,改进和完善培训课程,设置培训项目。职业技能培训应当结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要求,通过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者与其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合作,帮助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对职业院校教师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他们要知道,一些理论考试要结合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教学的需要,一些实际操作考核要尽可能地结合职业院校专业教学的实际。

职业院校应积极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学习和实习的制度。现有教师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48小时,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到企业或生产服务机构实习2个月。教师脱产到企业或生产服务机构学习实践情况记入业务档案,是业务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督导评估和办学水平检查的重要内容。新教师上岗前必须安排到企业、校外实习基地或校内实习场所进行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实践培训,经考核或鉴定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上进入职业教育教学队伍的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接受必要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培训,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职业院校教师资格证。

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利用企业建设的实训基地,接受职业院校教师参加生产实习实训,帮助教师了解企业的工艺流程和组织运作,提高专业动手操作能力。

(5)建立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是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显著特征,是“双师型”教师的重要来源。各级教育、劳动、经贸主管部门和职业院校要重视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各级教育、劳动和经贸部门要积极推荐和选拔热心职业教育、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在职或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共同建立职业教育兼职教师人才库,供职业院校使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职业院校要与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建立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把聘请兼职教师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兼职教师的培训和管理,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的培训,定期组织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确保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为保障兼职教师工资报酬,允许职业院校以15%的教师编制自主聘任兼职教师,财政部门按核定的人员编制全额拨付教师工资,兼职教师工资报酬由职业院校从财政部门核定的人事经费中支付。

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及其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本单位工作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对提供兼职教师的单位给予优惠政策,对在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上予以保障,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6)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营造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各级教育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将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遴选不少于专任教师总数5%的人员作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确保其每年参加市级以上培训不少于1周,为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成长创造条件。要有步骤地开展职业院校“优秀校长”、“优秀中青年教师”推荐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校长和教师进行广泛宣传和表彰,用他们的先进事迹影响和带动山东省职业院校干部教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争创佳绩。定期在职业院校中青年教师中组织“教学技能竞赛”和“专业技能竞赛”,对优胜者在干部任用、岗位聘任、职称晋升中破格使用。积极创造条件,定期选派和组织相关专业领域的骨干教师和校长出国深造。

(7)深化以收入分配制度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注重绩效和质量,学校收入分配向教学一线和有突出贡献的群体倾斜,对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实行津贴制度和动态管理。对在教育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学校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当给予奖励。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的考核。根据教师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实行“低聘高聘”、“高职低聘”,并与工资津贴挂钩。逐步完善职业院校多劳多得的收入分配制度。

(8)继续整合教育资源,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体系。发挥高校师资和专业优势,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计划,提高职业教育教师培养质量,不断扩大职业教育教师培养规模。要充分利用山东省现有职业教师培训机构,特别是5个国家重点职业教师培训基地和海尔集团国家职业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单位,调动校企合作计划中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形成以国家和省重点职业教师培训基地为龙头,企业和社会机构技能培训为补充,职业院校校本培训为主体,覆盖山东省的职业教师培训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