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卖自考答案。我应该向哪个部门报告它?

教育部以自考方式开展考试事务,督导调查:考试作弊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在市场经济交易原则泛化、急功近利观念上升等不良风气的影响下,在包括自考在内的各种考试过程中,无论从数量、手段、心态上都越来越复杂和严重。尤其是在未来,考生规模的快速膨胀与试运行系统的试运行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学考试的考试队伍规模一直保持在3000人左右,但考试工作量却从最初的200万考生增加到现在的700多万考生。地方考办要完全适应繁重的考试考务工作。客观地说,这给如何更好地防范和制止考试作弊带来了很多困难。尽管如此,自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来,地方各级自学考试部门始终高度重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管理。针对作弊或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国家考办会同教育部政法司专门制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管理工作规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一旦发现并最终认定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作弊行为,各地将对那些参与或组织考生作弊并涉嫌违法立功的恶性行为,也将移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置。对于考风不良、违纪严重的考点,将暂停个别专业直至撤销考点资格。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一句口号,非常明确:质量是自学考试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自学考试的高度开放性要求它必须在更高的起点上坚守自己的公信力和社会声望。此外,严肃的考试纪律和端正的考风还涉及到考生考试过程的公正性,绝不能让某些人在考试中钻空子作弊蒙混过关。从以后的实际考试工作来看,考试作弊并不是洪水猛兽。以近年违纪统计为例,1998呈逐年下降趋势。当然,考风好坏不能简单用违纪百分比来衡量,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就教育部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司当前的工作重点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而言,在增强考试严肃性、坚持良好的考风考纪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1)建立健全覆盖考试全过程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试卷运送、监考、检查、评卷、评分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行为规范。只要具体工作人员按规矩办事,就足以保证。(2)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召开视频电话会议等多种渠道,狠抓考试队伍自身作风建设,严格要求各级考试机构按章办事;(3)实行计算机考试管理,以“标准化、服务化、质量可控”为指导思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失误,增强考试管理的客观性;(4)成立国家考试监督小组,聘请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退休同志参与自学考试过程中的考风监督管理;(5)大力推广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考试管理手段,如在阅卷过程中引进国外高精度扫描仪扫描考生试卷,网上阅卷等。无论是国家考办还是地方自考部门,都会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