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资格证体检有什么要求?
患有下列疾病或身体缺陷者,不适宜从事教学或相关教学岗位工作。
1,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癔病史。
2、精神疾病(以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诊断为准)。包括:
(1)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病、复发性情感障碍、未分类精神病性障碍、急性心因性障碍。(注:系统治疗一年以上,未治愈或影响社会功能者)
(2)各类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包括颅内感染、中毒、颅脑外伤、肿瘤、癫痫、脑血管疾病。
(3)与文化密切相关的精神障碍。职业和社会功能受到迷信气功和巫术影响的人。
(4)精神活性物质引起的精神障碍。药物、酒精和安眠药依赖并影响社会功能。
(5)人格障碍的某些亚型。如:反社会、冲动、精神分裂型人格障碍。
(6)某些类型的神经症。如果职业和社会功能受到顽固性强迫症和癔症的影响。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传染病。(经二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疗机构检查已治愈者除外)
4.肝炎病毒携带者或谷丙转氨酶升高者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和食品科学工作。
5、严重口吃、咬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内生理缺陷而妨碍发音。
6.双耳听力小于2m。
双耳听力小于3米,或一耳听力达到5米,但另一耳完全聋,不适合教幼儿教育、音乐学、医学等。
7.嗅觉迟钝或丧失者,不宜从事化学、食品科学相关教学。
8.双眼好眼最佳矫正视力小于4.5(0.3)。
9.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得从事化学、生物等教学工作。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
10.面部有大面积(3×3 cm)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部(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一只眼失明、先天或后天畸形、五官畸形等。).
11,步态蹒跚,穿衣后脊柱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明显残疾,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畸形、畸形、功能障碍。
12,脊柱侧凸大于4 cm,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 cm,胸廓明显畸形,主要器官(心、肺、肝、脾、肾、胃肠等。)接受大手术,或男性身高低于170 cm,女性身高低于160 cm,不适合体育教学。
13,下肢严重血管病变影响站立或行走(手术治愈者除外)。
14、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骨关节疾病复发,引起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并发症。
15、恶性肿瘤、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和严重器质性疾病或并发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炎等。).
16.特殊教育岗位教师身体条件是否合格,由北京市教委认定。
17.未纳入体检标准,患有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或身体缺陷的人员,是否视为体检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岗位要求确定。
扩展数据:
教师资格证是教师从事教育行业的执照。在我国,申请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社会上的认证考试等一系列考试。
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正式实施,打破教师终身制,五年一审。改革后将实行国考,增加了考试的内容和难度。在大学,本科生可以报考。
改革后,师范生和非师范生不会有区别。任何想当老师的人都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然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2065438+2008年9月,教育部宣布教师资格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各类社会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和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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