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搞好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钦州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和挑战。农村基层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何适应农村发展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特别是村组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农村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认为,必须认真落实《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用发展的理念和改革的方法,以教育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经济发展为保障,以惩治为手段,全面构建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健康快速发展。第一,重视教育,加强队伍。现在农村大部分受过教育的人和年轻人都出去打工做生意了,留下的是文化程度低,年龄大。据统计,钦州市2011村两委换届后,村两委干部和村领导中,61.3%和40.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5岁以下的分别占39.9%和26.6%。可以说整个村组干部水平参差不齐,综合素质不高。因此,首先要从教育入手,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教育机制,将村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干部党员培训计划,形成经常性、针对性的教育。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镇党委作为村干部的直接管理者,要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信仰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和荣辱观教育,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荣辱与共的意识,做群众的好家人。二是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教育实效。在教育内容上,突出经常学习的法律法规,以身作则,经常敲响警钟;在教育形式上,坚持集中主题教育与分散随机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理论灌输与通俗形式相结合,使村干部以案为戒,弘扬正气,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三是加强组织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学习教育的检查要重过程,重结果;轻形式,重质量。从而进一步巩固创先争优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同时,要努力在农村建立充满活力的就业机制。在人选原则上,要实行公选直选,真正实现民主,让那些能力强、作风正、品德好、群众信得过、能真正带领农民致富的人担任村干部。在选拔人选的方式上,要注意从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民工和商人、富人中选拔。同时,也要突破农村、农业与非农业、干部与工农的界限,不拘一格选拔任用村干部。要加强青年入党的选拔培养,加大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第二,抓机制,加强监管。目前,大多数村组尚未形成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账户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村级财务管理中白条和自批自支现象较为普遍。有些党务、村务、财务虽然公开了,但内容只是为了检查,而那些真实的、实质性的东西却不愿意公开,甚至假公开。因此,必须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堵住村干部腐败的源头。一是落实四议两宣工作法。村级重大事务由党支部提出,两委审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解决。公开决议的内容和实施结果,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二是实行村财镇管体制。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资金和账户由镇农村服务中心管理,建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账户。每个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日常报账工作,同时建立与村财务、镇管理制度相匹配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规范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都要在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管理监督五个方面进行规范统一。特别是在财务公开方面,要加强监督和反馈,切实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管理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随时审计各村的财务,对较大的村和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每年审计一次。五是创新监管形式。逐步实行向村党支部派驻兼职纪检委员、设立村级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站、村干部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报告等做法,实现上级和群众对村干部的双向监督。三、抓经济,强保障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收入渠道更加狭窄,集体经济更加薄弱,经营更加困难。有些地方存在着没待遇没人做的问题。少数村干部在薪酬的驱动下,因薪酬低而钻财务管理的空子,导致不诚信行为。因此,村干部的工资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导向和正常的增长机制。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村组集体经济。上级党委和政府要帮助选好经济项目,千方百计为村组建立一些效益好、效益长远的项目,使村组不再是空壳,解决没钱办事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激励机制。根据当地公职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不断增加转移支付,不断提高村干部工资水平。要注重绩效,完善考核奖励机制,规范村组干部薪酬,落实村民小组长期拖延补贴制度。同时,要建立一套村干部激励机制,比如落实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加大从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考核公务员的力度。目前,钦州的农业、农村和农民正处于转型时期,农民,尤其是沿海地区和城镇、工业园区周边的农民,正在向城市居民转变。农村各种利益和矛盾交织在一起,兼顾各方利益越来越困难。一方面,对村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农村经济活动日益活跃,使广大村干部面临着腐蚀与防腐的严峻考验。因此,要坚持惩罚与保护相结合,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创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一是建立调查诊断制度。通过信访、整改热线、效能投诉等方式。,畅通申诉渠道,及时掌握村干部廉政情况,建立廉政档案,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突出侦查重点。重点查处涉及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涉及农民负担的经济案件;查处选举中欺行霸市、欺行霸市、拉票贿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黄赌毒、借婚丧嫁娶敛财的案件。三是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案件查处、整改、教育和组织制度紧密结合,达到一案查处、一线治理、教育一面、震慑一面的效果。同时,要加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配备和加强乡镇纪委监督人员和办公设备,探索实行乡镇联合办案或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大对乡镇纪委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帮助他们把握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水平。要建立纪检、检察、审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