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馆可以以培训费为由扣员工工资吗?
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允许的。你签培训协议了吗?协议里写了什么?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缴劳动者工资。
(1)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所有由雇主代扣代缴并由雇员承担的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要求扣缴的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赔偿金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员工本人月工资的20%。扣除的富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另外,根据劳动部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的降薪不属于克扣工资。
(1)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2)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厂规厂纪中明确规定。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关。经济效益下行,工资必须下行,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职工休假等原因相应减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