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至19
附件1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人员执照的发放
只要航空旅行离不开飞行员和其他空勤人员及地勤人员,他们的资质、技能和培训仍将是高效安全运行的基本保障。适当的人员培训和许可也为各国注入了信心,使人员资格和执照得到国际认可和接受,使乘客对航空产生了更大的信任。
附件2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航空规则
航空旅行必须安全高效。这尤其需要一套国际公认的航空规则。本规则由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由总则、目视飞行规则和仪表飞行规则组成,载于附件2。它们毫无例外地适用于公海,也适用于被飞越的国家的领土,只要它们不与那些国家的规则相冲突。机长有责任遵守这些航空规则。
附件3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国际航空气象服务
飞行员需要了解飞行路线和目的地机场的气象条件。
附录3中描述的气象服务的目标是促进空中导航的安全性、效率和正常性。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是向运营者、飞行机组人员、空中交通服务单位、搜救单位、机场管理部门和其他航空相关方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气象信息提供者和用户之间的密切联系至关重要。
附件4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航空图表
就其本质而言,航空界对地理或政治边界一无所知,因此它需要使用不同于地面运输所用的地图。对于空中飞行的安全运行,随时提供真实、完整、权威的航行信息非常重要,而海图可以作为一种便捷的媒介,以易于管理、压缩和协调的方式提供上述信息。人们通常说一张图等于千言万语,但如今更复杂的图表远不止这些。
航图不仅可以提供大多数地图中常见的二维数据,还可以描述三维空中交通服务系统。大多数国际民航组织国家都制作图表,航空业的许多部门都参考图表进行规划和空中交通管制及导航。如果海图不能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标准化,驾驶员和其他海图用户将很难有效地找到和解释重要的导航数据。根据公认的民航组织标准绘制的导航图可以促进空中交通的安全和有效流通。
附件5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空中和地面操作中使用的测量单位
国际航空使用的计量单位可以追溯到国际民航组织本身的起源。1944年在芝加哥召开的国际民航大会上,与会者认识到了相同计量体系的重要性,并通过了一项决议,呼吁所有国家使用公制作为基本的国际标准。
附件6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飞机的操作
第一部分-国际商业空运-固定翼飞机。
第二部分-国际通用航空-固定翼飞机。
第三部分-国际行动-直升机。
简而言之,附件6的实质是,从事国际航空运输的飞机的操作必须尽可能标准化,以确保最高程度的安全和效率。
附件8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飞机适航性
出于安全考虑,飞机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必须符合飞机注册国的相关适航要求。因此,向飞机颁发适航证,以宣布飞机适合飞行。
附件9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简化程序
简化程序的标准和建议措施源自《芝加哥公约》的许多条款。该公约第37条责成国际民航组织随时制定和修订海关和移民程序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及程序。
《公约》第22条要求所有缔约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便利和加快缔约国领土之间的飞机航行,特别是在执行移民、检疫、海关和放行法律时,防止对飞机、机组人员、乘客和货物造成不必要的延误。《公约》第23条规定,各缔约国承诺根据本公约制定或建议的措施,在其认为可行的情况下,制定与国际航行有关的海关和移民程序。
附件10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航空电信
(第一、二、三、四和五卷)
国际民用航空中最复杂和最基本的三个要素是航空通信、导航和监视。《公约》附件10涵盖了这些要素。
附件10分为五册:
第一卷无线电导航设备。
第二卷-通信程序(包括具有PANS状态的程序)。
第三卷-通信系统。
1部分-数字数据通信系统。
第2部分-语音通信系统。
第四卷:监视雷达和防撞系统。
第五卷-航空无线电频谱的使用。
本附件共五卷,包含与航空通信、导航和监视系统相关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导航服务程序和指导材料。
附件11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空中交通服务
空管在1944几乎无人知晓。今天,空中交通管制、飞行情报和警告服务,也称为空中交通服务,在不可或缺的地面支持设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确保了全世界空中交通的安全和高效运行。《芝加哥公约》附件11定义了空中交通服务,并规定了适用于提供这些服务的全球标准和推荐措施。
附件12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搜索和救援
组织搜索和救援服务是为了营救那些明显处于困境和需要帮助的人。由于需要快速寻找和救援飞机事故的幸存者,一套国际商定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已被纳入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2-搜索和救援(SAR)。
附件13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飞机事故和事故征兆的调查
必须查明飞机事故或严重事故的原因,以防止再次发生。找出原因的最好方法是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调查。为了强调这一点,附件13规定事故或事故征兆调查的目的是预防。
附件14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机场
第一卷-机场设计和运行。
第二卷-直升机场。
附件14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包含了广泛的主题。从机场、直升机场的规划跨越到具体细节,比如辅助电源的切换时间;从土木工程到照明设计;从提供复杂的救援和消防设备到保持机场无鸟。机场必须支持的迅速变化的行业加剧了这些众多的问题对附件的影响。新的飞机类型、增加的飞机运行、低能见度条件下的运行和机场设备的技术进步都使附件14成为变化最快的附件之一。
1990,经过39次修改后,附件分为两卷,第一卷涉及机场的设计和运行,第二卷涉及直升机场的设计。
附件15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航空信息服务
航空信息服务(AIS)是支持国际民用航空的最不为人知但却是最重要的职能之一。航空信息服务的目标是确保国际航空安全、正常和有效所需的信息流通。
附件16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环境保护(第一卷和第二卷)
附件16(第一卷和第二卷)是关于保护环境免受飞机噪音和飞机发动机排放的影响——这两个问题在签署《芝加哥公约》时几乎没有考虑到。
附件17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安全——保护国际民航免受非法干扰
20世纪60年代末暴力犯罪的急剧增加严重影响了民航的安全,导致国际民航组织于6月召开了大会特别会议1970。会议的决议之一是要求在《芝加哥公约》现有的或新的附件中作出规定,特别是关于处理非法干扰,特别是非法劫持航空器的规定。继导航委员会、空运委员会和非法干扰委员会的工作之后,理事会于1974年3月22日通过了关于安全的标准和建议措施,并将其指定为附件17-安全。
该附件为国际民航组织的民用航空安全方案奠定了基础,并寻求防止对民用航空及其设施的非法干扰。国际民航组织为防止和打击世界各地对民用航空的非法干扰而采取的措施对民用航空和广大国际社会的未来至关重要。
附件18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危险货物的安全空运
世界上各种运输方式所运载的货物中,有一半以上是危险品——爆炸物、腐蚀性物质、易燃物质、有毒物质甚至放射性物质。这些危险品对于全球许多行业、商业、医疗保健和研究的需求和流程非常重要。
附件19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