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北京大学分院培训部具体电话及联系人。
1978 65438+2月,在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支持和帮助下,北京市正式批准成立北京大学第一分校(5月更名为北京大学分校,1983)和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分校,确定两个分校均为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党务和工商管理委托给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
1979年2月,两个分校首批学生入学。
1982 65438+2月,北京调整高校分校,36个分校调整为13,北京大学第一分校和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分校继续保持建制。
1985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北京市在高校分校的基础上成立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大学分校和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分校合并为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大学分校更名为“北京联合大学文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分校更名为“北京联合大学法律法学院”。这两个学院作为法人实体仍然是相对独立的机构。
1994年3月,根据北京市政府文件,北京联合大学文理学院和北京联合大学法学院合并为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作为法人仍然是相对独立的事业单位。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我院积极适应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深入调查、积极探索、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发展应用学科、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指导思想,实现了从基础研究向应用复合型的重大转变,走出了一条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满足社会需求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办学道路。
“十二五”时期,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需要,高等教育发展的大众化、社会化和国际化趋势,适应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首都高等教育和大学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我院将按照“发展应用型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建设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宗旨,积极适应北京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加快教育国际化进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学院工作,坚持应用文科和应用理科的发展方向,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坚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在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寻求新的发展机遇的实践中,将我院建设成为学科特色鲜明、综合实力雄厚的应用型高级人才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