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能力

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人民法院的骨干力量。实践证明,司法警察依法积极履行职责,在保障庭审和法庭安全、协助执行法院判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帮助法院工作有效开展。但是,目前我国司法警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以下问题:一是学历水平参差不齐。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大部分从部队转业的司法警察学历普遍较低,相当一部分司法警察文化基础、专业水平和基本功较差,应变和应对能力不强。然而,从社会上招聘的司法警察的专业技能和素质仍然缺乏。司法警察受教育程度差异很大,知识结构也不平衡,直接导致在职司法警察发展前景有限,影响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警察技能培训不够。一方面,从司法警察工作特点来看,45岁以后一般难以适应司法警察工作(司法警察领导干部和少数骨干除外)。平均年龄超过45岁,甚至超过50岁,他们太老了。参加专业的体能、技能训练时,力量、耐力、对抗性都达不到标准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场地、设施等因素,很多训练科目无法实施,一些司法警察成了坐办公室的“平民”警察。第三,法律知识仍然薄弱。作为执法者,司法警察的工作性质要求其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比如法律文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押解、羁押等相关的程序问题。因为司法警察在执行这些任务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突发事件。如果他们没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不了解执法程序,就很难依法处理这些事件,给工作带来被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司法警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利机遇。因此,为促进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向知识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安全的警务保障,提高司法警察的工作能力,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夯实知识基础,加强技能培训。各级法院要切实制定提高全体司法警察法律知识水平的有效措施,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的法律知识培训计划,确保每一名司法警察的法律专业知识得到及时更新和提升。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工作相关、实用的警察技能训练,而不是只盯着考核的指挥棒,在队列、敌拳、指挥棒技术等表演和竞赛项目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其次,注重调查研究,提高理论水平。警察技能的提升除了实战训练,更需要理性思考。由于法警的职能涉及面广,需要经常对作品进行梳理,以加深作品对理性的感性。法警的侦查能力应该是警察技能的一个评价因素。平时司法警察干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我们不能认为研究和工作关系不大。要摒弃“重业务轻研究”的思想,强化研究意识,加强理论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阅读法学理论书籍、撰写读书心得、撰写随笔等活动,培养司法警察独立思考的能力,提高写作表达能力和理论研究水平。最后,要深化对警察的严格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各级法院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专项教育整顿,每半年开展一次警风评议活动。各业务部门在评比活动中提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能立即解决的要做好说明。督察或巡视反馈意见,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督察和巡视的实效,确保司法警察不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确保不因司法警察责任发生警务安全事故。要建立警务量化考核机制,对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进行全程量化,将工作实绩与晋职、晋级、评优相结合。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