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于国家的义务,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公务员应当履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第一,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录用公务员应当予以公告。招聘公告应当载明岗位、名额、资格条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遵守和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 * *产党的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恪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七)诚实、公正、正直;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备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或者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辞退、降职、开除或者处分;
(三)领取工资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和领导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