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会计证培训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宁波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2022年宁波市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65438+2月31。如果会计人员未能如期完成在线培训,允许他们在2023年6月底前继续培训,逾期需重新注册并缴费。参加面授培训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完成。

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的目标和学分要求

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

1,宁波从事会计工作尚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宁波市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未从事会计工作。

此外,未从事会计工作(以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信息为准)、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继续教育,无强制要求。

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为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结算,其中会计专业课程要求60学分以上(宁波市72学分),普通公共课程要求18学分以上,总要求不低于90学分。

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途径

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方式分为会计专业课程培训和普通公共课培训,具体如下:

1,会计专业课程培训

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登录宁波市财政局官网。

,进入“宁波会计之窗”栏目,点击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流程图操作。先选择培训方式,再选择培训机构。

②目前有四家在线培训机构,分别是东北财经大学、高顿教育、包拯深空网校、东奥会计在线;面授培训机构分别由各区、县(市)财政部门确认。

③高级会计师(含高级会计师)专业课程继续教育原则上采用面授培训。可以参加省市组织的面授培训班、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各类专业课面授培训或市财政局认可的其他形式。其中,参加宁波市高级会计师培训班的人员,通过“宁波会计之窗”栏目的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一般公共培训课程

①普通公共课通过宁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培训。

继续。(2)除一次性90学分的继续教育形式和情况外,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需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普通公共课网上培训,不少于18学时。

(3)完成普通公共课培训的人员登录“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注册管理系统”。

询价。

宁波会计继续教育一次性90学分的培训情况。

在下列情况下,您可以一次确认90个学分:

1.参加浙江省财政厅或宁波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面授培训;

2、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及其他会计相关考试有合格科目;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并按规定完成课程;

4、参加财政部全国高层次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班或浙江、宁波高端会计人员培训班;

5.其他有特殊规定的培训。

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的确认

继续教育学分一般有两种确认方式,即由财政部门确认,本人通过“宁波会计之窗”——“继续教育学分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请。详情如下:

1,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确认的程序包括:

(1)参加宁波市及各区县(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专业课程培训(含认可的培训机构);

(2)参加财政部全国高层次会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和浙江省或宁波市高端会计人员培训;

(3)在宁波市注册并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及其他会计相关考试且科目合格;

(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由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

⑤财务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

2、本人需通过“宁波会计之窗”——“继续教育学分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包括:

(1)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并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

(二)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研究项目或在国内统一编号(CN)的经济类、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

③已在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注册资产评估师或税务师信息的人员,参加市级以上注册评估师协会或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4)参加国家三级会计学院会计专题培训3天以上;

⑤其他形式(如从外省调入重新注册信息前原信息管理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等。).

2022年宁波会计继续教育新要求

宁波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新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的人员,在培训过程中会随机向学员在宁波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验证码。验证不合格者将无法正常训练,并停止信用记录。

2、参加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将实行分段评分模式。培养期间达到规定总学分(包括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学分)的学生,允许提前申请结束培养并确认实际获得学分。学生申请提前结束培训后,不得在不记学分的情况下继续原课程的培训。如果他们需要继续培训,他们需要支付新的注册费。(请谨慎申请)

3.参加面授继续教育培训(含高级会计师面授继续教育培训),启动现场实名认证签到系统(每半天至少1次),根据签到次数确认培训学分。

宁波会计继续教育解读

宁波市会计继续教育相关说明如下:

1.已报名参加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高校在校生,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不需要继续学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当从取得资格的当年起参加继续教育。

2.高校会计专业(包括会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获得继续教育学分。

3、以前年度会计专业课程未按时完成的,可以通过在线培训完成继续教育;一般公共课原则上要求当年修完。当年未完成的,可以在第二年上半年补训,逾期不能补训。

4、通过“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注册管理系统”

查询到公共课学分,培训成绩信息无法及时反馈,一般情况下30日后会显示,30日后学分无法在宁波会计人员信息系统显示,可以向当地区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反映解决。

5.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需从7月15日起重新注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按要求参加相应形式的继续教育。未完成信息采集和注册的,其之前参加的培训不被承认继续教育学分,未参加或未达到规定培训学分的,相应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