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哪些66项便民措施?
来源:广州日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穗子〔2006〕15号),坚持“富民优先、民生优先”的原则,现就切实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第一,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1.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坚持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到2010年,基本完成146万亩农田和15万亩连片鱼塘标准化改造,使全市标准化农田和鱼塘分别占基本农田和鱼塘的70%以上。到2010年,将完成165438+万亩农田水利标准化。统筹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落后农村的支持力度。
2.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积极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力争到2010初步建立现代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
3.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力度。2007年,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为他们提供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就业服务。“十一五”期间,每年将培训5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
4.加快推进“千村千乡”市场工程。2007年,建成12个区(县级市)连锁企业配送中心、39个乡镇级农家店和1165个村级农家店,改善农村流通环境。2007年,建成6个市、区(县级市)农资配送中心、40个乡镇级农资农资商店和450个村级农资农资商店,建立和完善农资经营网络。
5.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2009年前,全市生态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到每年每亩30元以上。
6.完成农村“五通”工程。2007年,提供人口相对集中(50户以上)、饮水困难、有条件获得清洁用水的自然村;完成从化、增城400公里村道建设;实现全市20个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在全面实现自然村通电话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农村电话覆盖率和通话质量,实现所有行政村通宽带网。
7.做好贫困村帮扶工作。2010前,将2006年认定的贫困村财政补助由6万元逐步提高到8万元。
二。促进充分就业
8.促进创建充分就业的社区。2007年,全市40%的社区将成为“充分就业社区”。实现充分就业的社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90%以上,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就业率85%以上,“4050”和特困失业人员就业率85%以上,登记1人以上的“零就业家庭”就业率100%以上,享受就业服务的失业人员就业率65.43万人。失业人员享受职业指导服务率达到100%,80%以上的失业人员通过新增社区服务岗位得到安置,95%以上人员就业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1年以上。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增就业20万人。
9.加强再就业技能培训。加大对教育培训、职业介绍和招聘安置的资金投入。落实退役士兵免费接受两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让每一个符合条件、愿意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都能接受免费培训。“十一五”期间,每年培训1.5万人。
第三,促进教育公平
10.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完成2007年省下达的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2010年全部达到省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2007年,全市各区、县级市成为省(县级市)教育强区,中心镇全部成为省教育强镇,通过省教育强市督导验收。
11.切实保障农民子女受教育的权益。自2007年9月起,该市农村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书籍。到2007年底,确保市、区(县级市)财政原计划49.56亿元全部到位,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初中建设,整体提高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水平。积极探索和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12.确保贫困家庭的孩子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对持有《广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明》或《广州市贫困从业人员证明》的贫困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义务教育阶段此类家庭的残疾学生发放“残疾学生生活补助”,继续免收书本费和杂费。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义务教育相关政策。逐步扩大农村年人均纯收入2000元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免费就读技工学校或中专的范围。
13.认真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确保全市所有学校收费做到“五统一”(统一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实行亮证收费、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实行教育收费公示)。2007年,我市70%以上的区(县级市)将成为“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化区(县)”,力争到2008年达到100%。条件成熟时取消择校费。
14.依法落实教师待遇。根据《教师法》和有关规定,合理调整和提高教师待遇,逐步解决各类教师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
四、提高* * *享受社会保障
15.提高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一方面,根据国家和省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市、区(县级市)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根据财力加大投入,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水平。
16.妥善解决社保历史遗留问题。2007年将重点解决以下社会保障问题:一是参照解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解决早期因各种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二是进一步解决困难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和移交社区管理的遗留问题。三是妥善解决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因缴费年限不足而无法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问题。四、在本市国有、集体企业或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人员(日本工伤保险实施前1993 8月1工伤)旧伤复发或患职业病的医疗待遇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此外,按照“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原则,逐步研究解决原乡镇企业退休人员、农业户口的农场老职工和农场原住民、部分街道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17.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2007年,开展了本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工作的调研,制定了实施方案,出台了相关政策。2008年,试点工作启动。同时,积极研究解决具有本市户籍但不享受本市养老金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
18.推进城市规划区“农转非”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2007年,加快推进“农转非”养老保险,同时启动被征地农民按照城市规划区“农转非”办法纳入养老保险工作;2008年底前,力争将城市规划区内“农转非”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到2009年,基本解决城镇规划区内“农转非”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
19.加快探索和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7年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首先开展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2008年,我市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0基本建立覆盖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截至2007年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含农民工)达到268万人。到2008年底,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基本参加工伤保险。
21.全面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水平。2007年,将人均年收入低于20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标准,从化市、增城市低保标准由130 ~ 150元调整为170元,农村包括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也要结合实际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全市低保标准。落实国家对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要求,使五保对象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
22.推动社会福利事业逐步由救济型、补缺型福利向普惠型福利转变。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建立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救助应急机制,完善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2008年,“平安钟”寻呼服务系统将覆盖全市;到2008年底,新增社会福利床位3000张;到2009年底,全市所有社区都建成了“星光老年之家”。
23.改善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的生活条件。完成农村残疾人住房建设,到2007年底,330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将住上新房。到2008年底,每个街道至少有1个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康源职业治疗站。积极扩大贫困残疾人专项补助范围。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逐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略高于一般群众。
动词 (verb的缩写)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24.加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到2010年,每个镇有1个政府办卫生院或医院,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建设有乡村组织的街道卫生院。加快村卫生站的建设和改造。2007年,全面完成现有村卫生站改造,新建和改造村卫生站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到2009年底,100%的行政村将拥有卫生站,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
25 .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2008年,全市农民参合率要达到95%以上,到2009年,全市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个参合农民100元以上。
26.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对口帮扶关系和双向转诊制度。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确保每个街道都有非营利性公益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08年,每3万至5万居民拥有1个卫生服务中心(站),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支付范围,形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有效整治非法行医。
27.认真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严格药品出厂价格初审和监控制度,规范药品价格管理和医疗机构收费行为。调整改革药品供应渠道,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集中生产采购,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积极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逐步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定价方式,引导更多市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就医。
28.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到2009年,各区(县级市)卫生局要设立卫生应急工作日常管理机构,健全卫生应急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和指挥系统,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第六,加强平安广州建设
29.提高人民对社会保障的满意度。确保2007年刑事案件数量继续下降,抢劫、抢夺、入室盗窃、机动车盗窃案件分别下降两位数。到2008年,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30.构建治安防控体系。2007年,财政支持的公安干警人数将扩大到654.38+0万人,进一步增强社区治安防范能力。完成1.6万个摄像头建设和9万个摄像头改造任务,基本形成全面覆盖、全天候监控网络。
31.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自2007年起,将逐步免除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的费用,全面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
32.消除城乡重大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加快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到2010,高风险、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环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全部搬迁。到2015,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相关经营单位将全部迁出广州市中心城区。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按计划逐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强道路交通和市政设施安全监管。
33.确保食品安全。2007年,95%以上的室内肉类市场和超市建立并实施了日常检查和检测制度。截至2008年底,全市498个农贸市场和136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完成升级改造,农贸市场证照齐全率和检测设备配置率达到85%以上。全市各大市场、商场、超市基本建立了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
34 .确保人民用药安全。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管理,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加强药品流通和使用监管,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到2009年底,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监管覆盖率超过90%。
35.推进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到2008年底,省、市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将全面完成。同时,搞好重点水库堤防加固和小型水利设施改造,全面提高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6.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围绕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全市统一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落实治安责任,形成市、区(县级市)、街道(镇)三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切实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七、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
37.加快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到2007年底,解决2005年登记在册、人均居住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5643户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到2010年基本解决9200户双困家庭和8.4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38.增加政府调控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通过“双限双竞”等调控措施,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进一步完善公开出售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双限双竞”操作规范,确保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含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年度供地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
39.加快旧城区危旧房改造。2007年,完成危房改造22.8万平方米;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2004年全市登记在册的91.1.000平方米危旧房改造任务;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越秀区东濠涌、荔湾区恩宁路、海珠区南华溪三个旧城综合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危旧房安置工作。
40.切实解决农村建房和危房改造问题。2007年,制定统一、便捷、规范的农民建房操作规程。到2009年,完成现有农民危房改造。
41.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规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居民自治的关系,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建设平安和谐社区。2007年,城市旧城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要达到50%,到2009年,确保实现城市旧城区物业管理基本全覆盖。
42.妥善处理“烂尾地”问题。加快实施我市141宗“烂尾地”补偿安置工作,力争到2007年底基本解决“烂尾地”处置问题。建立组织律师参与处置“烂尾地”的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3.有效解决前置条件导致房产办证难的问题。2007年出台相关政策,到2009年底基本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八、改善城市交通条件
44.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在继续加快发展轨道交通和常规交通的同时,适度发展快速公交系统。加快公共交通服务向农村地区的覆盖。对符合开通条件的城乡居民区,应当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相应站点。在条件不成熟的地区,通过发展客运班车等方式与当地公共交通相衔接,可以有效解决偏远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加快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系统一体化进程,加快建立完善便捷的换乘系统。在有条件的市政道路上设置公交专用道,推进港湾式车站改造。开放水上巴士。
45.进行公交地铁票务改革。2007年实施公交地铁票务一体化,制定公交地铁接驳换乘优惠方案,降低市民出行成本。
46.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和道路交通标志,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2007年,将改造广州大道系统等10主要交通节点。进一步改善和提高高等级路网、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的有机衔接,建设交口、西朗、长隆等一批大型综合换乘枢纽。2007年,在东风路、环市路、中山路、解放路、姜妍路等23条主要交通道路安装了1085套新型行人识别系统,分阶段解决行人过街设施问题。到2009年底,中心城区新增46座立体人行天桥/隧道,确保“人车分离”。到2009年底,市区范围内的货运市场将迁至市区外围,缓解市区交通压力。
47.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全面提高建筑停车位指标,加快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鼓励多种形式的停车场建设和运营。2008年至2010年,每年新增停车位5万个以上,初步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问题。
九、优化生活环境
48.免费开放公厕,解决公厕数量不足的问题。2007年,市区公共厕所全部免费,公共厕所及时保持清洁。截止2010年底,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新建公厕150座,改建大修250座,使全市公厕总数达到2170座。
49.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完善“城中村”供水、供电、道路、消防、卫生等基础设施,加快有条件的“城中村”改造。
50.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新农村绿化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复垦,大力推进以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农村小康环保工程。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村一级的新农村规划,规划经费由区(县级市)政府负责,不分摊到乡镇。
51.有效解决“水浸街”问题。2007年重点抓好天河立交桥等“水浸街”突出的15排水改造工程,改造地下管网和地面“三线”及排水设施。到2009年底,中心城区“水浸街”问题将得到基本缓解。
52.加强水环境整治。分期分批对全市河道进行综合整治。近期将重点对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29条河流和亚运会主会场进行综合整治。2007年完成沙河涌、黄埔涌、车陂涌、吴勇、猎德涌、花地河、大沙河的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到2009年底,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在15省级水污染治理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实现在线监控。
53.推进饮用水净化工程建设。2007年,饮用水净化工程服务的人口将达到21.4万人,2010年将达到370万人。建立水质公示制度和政府供水监管机制,增强城市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4.保证居民生活用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完善供电部门24小时供电故障抢修制度,接报后城区45分钟内、郊区90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理;到2008年底,新增电力负荷控制装置3000套,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在非高峰时段优先使用。城市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2%,农村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6%。
55.加强空气环境改善。做好以脱硫为重点的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到2009年底,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废气达标,13家省级大气污染治理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实现在线监控。加快老城区“退二进三”工作,用10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绕城公路范围内184家企业的搬迁、整改或关闭。杜绝不符合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在我市注册登记或外地调入我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强化对我市市区机动车排气污染行驶的监督管理。到2008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将达到85%以上。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业污染跨部门联防联查协作机制,确保餐饮业油烟废气扰民现象到2008年得到明显改善。
56.加快天然气利用项目建设。2007年天然气置换户数达到18万户,到2065.438+00年底,完成越秀、天河、海珠、荔湾、白云、黄埔区全部管道燃气用户置换。加快管网餐饮服务用户使用天然气。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和增容费。
57.加快整治扰民噪声污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价和公众参与机制,最大限度控制重大建设项目和交通项目经过住宅、医院、学校等声敏感区域造成的噪声污染。加强对建筑工地特别是夜间施工噪声的监管,及时严厉查处各类扰民噪声污染。严厉查处中心城区各类机动车夜间超速行驶。
58.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内大街小巷的整治,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努力实现200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2007年对60辆垃圾压缩运输车进行改造更新,逐步解决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滴漏污染问题。2008年,实施一、二级道路清扫16小时,三级道路清扫12小时,居民区清扫14小时,城区常住居民垃圾收集率达到100%,城区实现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无盲区。到2009年,基本完成现有垃圾压缩站的升级改造,逐步推广车辆桶装垃圾收运新方式,减少路边垃圾临时装车点。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形成良好的公共卫生行为习惯。
59.促进社区绿化和环境改善。到2007年底,全市75%以上的社区实现绿化,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到2008年底,基本完成改善任务,确保全市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25%以上。全力推进城乡道路照明建设,城市道路和内街小巷全部实现路灯照明。村道、街巷应当完善路灯设施,实现路灯照明。确保小区有公共绿地和公共活动场所,基本消除“六乱”现象。到2008年底,基本解决城市建设规划改造中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
60.加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广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和全市再生资源社区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构建社区回收、市场集散交易中心、综合利用等三个层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快中心城区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示范站(点)改造和社区回收网络建设,2010建成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十、加快文化体育发展。
61.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水平。自2007年以来,该市的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到2009年,城市居民平均每千户拥有一个标准的户外文化活动场所;基本实现区(县级市)三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或博物馆)、一镇(街道)、一站(文化站)、一村(居)、一室(文化室)、一人一册(书)。
62.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2007-2009年,每年投入不低于10万元改善农村体育设施,使拥有标准篮球场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拥有“两赛一池”(篮球场、全民健身广场、游泳池)的农村集镇比例达到35%,全市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达到或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63.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力度。积极推进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业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到2009年,在符合开放条件的辖区内,对外开放程度达到70%,合理调整开放时间,延长优惠期,为市民健身提供便利。
十一、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6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广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构建政府受理、投资服务、政府信息三大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65.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动态监管,强化绩效考核,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66.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关于印发《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 * *广州市委文件
穗子[2007]2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人民政府,市局及以上直属单位:
现将《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是深入贯彻广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穗子〔2006〕15号)的重要举措, 是进一步落实“富民”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决定》对改善民生、造福人民、维护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真正取信于民。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确保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组织协调和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检查督促,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际效果要接受群众和各方面的监督。同时,市级媒体要认真做好决策的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为决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这项民心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中共中央广州市委
广州市政府
200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