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是完善制度,严格规定干部权限。要对议事的组成、权力和方式作出明确规定,重大事项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对村党支部、村委会制定的重大村务和相关财务收支进行监督。村干部的“财务”权力应受到严格限制,建议设定一个额度,超出额度的支出必须经过监委批准。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村干部素质。由于历史原因,当前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律意识薄弱。要加强培训,组织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树立民主法制意识,提高自身政策水平,依法办事。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实践,树立村民代表的主人翁意识和政治热情,打破村干部决策过程中的“一言堂”,解决村民代表会议只是为了“走过场”的现象。

三是加强领导,重视代表作用。我们应该充分重视村民代表在工作中的作用。比如,检查工作时要向村民代表提问,深入村组时要与村民代表交谈,关心他们的工作和困难,征求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对他们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给予明确的答复。这样,领导重视村民代表工作,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全体村民也会重视村民代表工作,从而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有效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