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田豫中学近期似乎要躲在鞍山补课了。教育局管不管?

根据教育局的最新文件,这是违法的。2月29日,辽宁省召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会议。印发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出了新的规定。对课程计划的实施和在校学习时间有明确的规定。意见要求各中小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保证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中小学生每天应有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每月应有一天的校外实践活动。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没有早晚自习。早上到校,冬天不早于7: 50,夏天不早于7:30;学校冬季不晚于17: 30(小学不晚于17: 00),夏季不晚于18: 00(小学不晚于17: 30)。学生的书面作业量和考试科目数量都有限制。《意见》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生和高中生书面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和等级评定。禁止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违规发放教材教辅资料。《意见》要求各中小学不得占用学生法定节假日、午休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学校和教师不得给学生补课,学校要组织骨干教师给学习困难的学生补课。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教材实行“一主一辅”制度。不得组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组织学生订阅《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自愿选择订阅《目录》内的教辅材料;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具。不得向学校下达高考、中考指标。意见要求教育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辖学校下达高考、中考指标,不得以高考、中考率或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各类学校、各类班级的荣誉进行排名。以及相关的奖惩;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考生中考、高考成绩、排名和录取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炒作升学人数、升学率和升入重点高中、大学等问题;宣传媒体不得宣传和炒作学校升学率和入学考试平均分;不准宣传炒作所谓中考“状元”、高考“状元”、高分学生。要严格规范学校招生。《意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当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学校实施分班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好坏)班、实验班、超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学校和教师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和安排学生座位。公办高级中学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招生,不得违反“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金额)政策招收择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复读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规范和严格管理民办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意见》要求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突破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严禁学校以给生源学校校长或老师回扣的方式招生。民办教育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办学行政许可的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办学范围,开展文化课补充教育。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