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培训班需要什么条件?

开办教育机构的要求如下:

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培训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培训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要,符合《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管理教育和培训机构的程序

1.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内容齐全、形式合法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同意受理并出具《民办培训机构设立通知书》,设立期限不得超过90个工作日;不同意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完整的,出具补正通知书。

2.复习。筹建期满,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提交正式设立民办培训机构的报告和申请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三个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结合评审意见,以文件形式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经批准,发起人填写相应表格,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不低于注册资本20%的资金,作为组织存续期间的信贷资金;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告知救济权利。

4.颁发证书。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放办学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5.公告。通过网站等媒体公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培训项目等信息。

开培训班要注意哪些问题?

要有先进的办学理念,有了办学理念才能有办学目标,才能朝着办学目标发展;要有丰富的课程体系,家长要给孩子选择培训学校,看重的是课程能不能帮到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