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内容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内容如下:
一、《纲要》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幼儿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的,是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将《条例》的教育思想和理念转化为教育行为的指导性文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纲要》的实施,切实做好工作。
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纲要》,让广大学前教育工作者、学前儿童家长和社会公众了解《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各级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育主管教师学习领会《纲要》,切实按照《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儿童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教育计划,组织教育活动,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技能。
二、实施《纲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认真制定本地区的《纲要》实施方案。要从具体情况出发,避免“一刀切”。各地可采取先试点的方式,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条件的幼儿园提出不同要求,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3.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院校和幼儿师范学校要认真、深入学习《纲要》精神,改革现行学前教育课程设置和教师培养方式,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实施《纲要》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各地在实施《纲要》的过程中,既要注意不断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又要注意总结积累经验,并及时向我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