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集中实施活动工作总结

开展专项集中实施活动工作总结

来到黄金搭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经快三个月了,这三个月我们每个人都过得很充实。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应该以崭新的面貌和新气象迎接新的挑战。我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和帮助下完成了各项任务,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也让自己成长了很多。今年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

20XX 65438+10月1正式入职,* * *参加各种活动三次。从最初对如何工作的了解,到对这个行业的逐渐适应和熟悉,少不了公司领导的指导和培养。在活动的筹备和实施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房地产方面的知识,工作能力也得到了锻炼,积累了房地产活动实施的经验。可以说这期间我过得很充实。

活动中,在领导的安排和指导下,我和黄金朋友们相互配合,有序高效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作为一个男人,我应该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所以我总是要求自己尽最大努力完成任务,与伙伴分享成功的喜悦。深深的感受到了团队力量的伟大,以及黄金搭档这个大家庭的企业文化。

工作之余,与万达员工举办过多次篮球友谊赛,很好的维护了客户关系,感谢公司给你的放松和放松。

缓解压力的机会。同时,公司还为我们提供专业的培训,让我们不断充实自己。我已经体会到了机会的珍贵,趁自己还年轻,让自己变得更强才是关键。

2、工作中的不足和改进方法。

在活动中自我主动性不是很强,在以后的活动中加强自我主动性的执行能力。

在活动中,我的个性比较急,比较有效率,比较花时间,以至于对同事不太友好。我以后一定会检讨自己,认真改正自己。

我在黄金搭档很开心。虽然家很远,但我在《黄金搭档》里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每天我都在一点一点的积累,我们也在一点一点的成长。只有我们真正的长大了,真正的强大了,我们遇到的挑战才会越来越强。在即将到来的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扬起风帆,驶向大海的深处,迎接挑战,战胜困难。我们的团队永远是最强最棒的。

第二部分:在高管班子集中教育整顿专项活动总结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和北京市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在该院党组的精心组织指挥下, 2002年8月27日至2008年10月20日,组织执行法院和执行局全体成员进行了近三个月的执行班子集中教育。 三个月来,我院结合实施工作实际,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各部门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分三个阶段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深刻的教育整改活动。以思想政治学习为基础,以查摆问题为重点,整体验收、切实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收到了预期效果。整改活动的总体情况概括如下:

一、教育整改活动总体特点:准备充分,领导到位,各部门精心组织整改。

我院党组对执行班子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高度重视,积极领导,严密组织,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班子集中教育整顿会议情况汇报,学习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勇副院长的讲话及其他会议材料。党组决定为教育整顿的圆满成功提供最有力的支持。活动之初,我院成立了以李克院长为首的执行班子集中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班子成员除执行庭、执行办主要领导外,还有我院政治部、监察室、研究室主要领导参加。领导小组是教育整顿活动的最高机构,下设办公室。其成员来自我院相关综合科室,全面组织落实教育整改领导小组制定的阶段性整改任务,并实行周例会制度,上传下达,及时反馈整改活动落实情况。这次整风活动的参加人员和对象都是执行法院和执行局的同志,但整风活动是在该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由执行机构(执行法院和执行局)、政治部和纪检监察部共同组织的,使教育整风有了严密的组织保证。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这次教育整改活动,教育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围绕整改活动的目标、组织架构、整改步骤、验收标准乃至详细的时间表,提前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并建立了“一报一报”的情况通报制度,以十三份简报全面、客观、及时地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了这次整改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教育整顿期间,李克院长在整顿活动开始和第二、三阶段,三次动员全院执行人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多次听取汇报,具体指导教育整顿活动开展,帮助同志们分析问题、提出要求,极大鼓舞了执行干警的士气;作为整改办主任,秦炳瑞校长全力以赴,做好每个阶段的每一步计划和实施,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活动中,院党组还专门召开了教育整改阶段性成果汇报会,听取活动进展和成果汇报。李克院长、张本庭副院长在听取汇报后,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这项活动得到了高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我院的每一次活动都以简报的形式向高院进行了汇报,执行庭田玉玺院长也在动员期间亲临我院进行指导。可以说,这次教育整顿是我院建院以来,在一个审判室,特别是在执行队伍中最集中、最深入、最震撼的一次整顿活动。持续时间长,精力多,验收标准严格。大家受到的教育和影响是我院建院以来前所未有的!

二、教育整顿活动的具体情况:内容丰富,措施得力,标准高,求整顿实效。

本次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明确的,即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市高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院执行队伍现状和工作实际做好本次整顿工作,明确提出本次教育整顿活动不准评功,主要是找问题、找原因、定措施,坚决克服走过场的倾向。为了打牢思想基础,勇于调查实际问题,通过整改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形象,推动我院执行工作更进一步。

为此,我院将教育整顿活动分为学习提高、查找问题、总结验收三个阶段,组织开展了多项内容丰富、措施得力的活动。

(一)夯实思想基础,提高认识水平。

2002年8月27日,我院召开了执行机关分离和执行队伍教育整顿动员大会。张本庭副院长作了动员讲话,具体分析了我院贯彻落实的五个薄弱环节,对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作出了部署,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李克院长作了重要讲话,阐述了我院教育整改活动的具体验收标准,提出了“落实时用我,放心时用我”的高标准、严要求,给全体执行人员带来了强烈的思想震撼,为教育整改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学习提高阶段,我院组织全体执行人员集中学习会议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每次集中学习后分组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纪录片,通过汪洋湖、许的正反两面事迹教育和警醒大家;邀请法院系统先进法官宋玉水、高秉焕作报告,与全院同志座谈交流;深刻剖析上海高院翁义受贿案的惨痛教训。2002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沈德咏副院长在全国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我院立即组织全体执行人员学习讨论,响应号召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通过上述系列活动,有效提高了全体高管人员的思想水平,明确了本次教育整顿的意义、目的和任务。思想动员比较充分,为下一阶段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2)抓根源,查问题。

第二阶段是发现问题的阶段,也是整个教育整顿活动最重要的核心阶段,也是衡量整个教育整顿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阶段。李克院长再次动员,要求大家经受一次严肃的洗礼,一次严峻的考验,一次严格的检查,坚持自查自纠与外查相结合,从案例中查问题,从思想上找根源,抓住问题,切实整改。

为此,在调查阶段动员会后,执行庭、执行办全体成员脱产三天进行调查,并要求每位执行人员通过中止、和解、以物抵债、非正常终止等方式对所有已结案的案件进行核查。2000年6月65438+10月至2002年9月;上述案件中超过审限的案件;以及所有已评估两次且未经批准解封的已结案案例。特别要重点检查委托评估拍卖过程中中止的案件、因领导批示而中止的案件、上述两类案件中有财产的四类案件和结案时有财产的* * *案件。各承办人必须在案件中全面登记上述情况的原因,不得遗漏。为此,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做了一份表格,下发到各承办单位。为保证案件统计的准确性,教育整顿办还积极配合档案室、监察室的案件评查工作,要求承办人将上述相关案件的所有卷宗逐一调出,逐一核对。

案件自查任务下达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三天内对上述案件的所有卷宗进行了逐案、逐卷认真自查,并逐一填表,按要求对相关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登记。经汇总,自查875起,其中暂缓550起;250起案件得到解决;以实物抵债的有11例;64起案件已经结案。自查结束后,各高管认真撰写了自查总结,并上报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发现以下问题:1。教育整顿前普遍认为他们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够强;思考“谁执政,谁服务”是懈怠。2.每个人都可以正视自己在具体执行工作中的问题:比如对当事人的态度有时生硬、简单粗暴,容易激动;实施中计划性和目的性不强;工作中感到无聊害怕困难,有时会抱怨;对办案程序的重要性重视不够,包括独自外出办案,办案拖拉,拖延向当事人按时发出中止令,少收执行费和实际费用,制作法律文书不规范;业务水平不高,不注意学习等等。3.至于廉政问题,这是调查阶段的重点之一,大家也可以在自查报告中进行自我剖析。比如出差办案时与当事人“三个相似”的现象;当事人提出高消费而不坚决表示反对的现象;在北京外出办案,无法赶回单位与当事人或律师聚餐;使用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车辆的现象。

在自查的基础上,教育整改办与监察室召开会议,确定了监察室核查执行局执行人员原案、执行局核查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原案的方案,逐一核查了近900份卷宗,主要核查了中止和解结案的案件。检查发现的问题有:1,存在突击结案现象,停报案件时间主要集中在65438+2月18和年底19;2.部分停并案件缺乏有效监督管理;3.执行结案报告过于简单,对执行过程和具体执行措施一带而过,没有很好地反映执行过程的具体情况;4.超过审限的案件不提交审批;5.在个别中止案件中,中止裁决没有送达当事方。

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清楚地了解我院执行工作现状在当事人中造成的实际影响,执行组集中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先后三次邀请部分当事人或委托律师(101)到我院座谈,主题为实事求是,查找执行工作中的过错。受邀各方踊跃发言。他们在充分肯定我院执行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的同时,也结合具体案例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和建议。综上,他们主要提出:1。在某些情况下,强制措施的力度和透明度不足以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对于很多涉及同一被执行人的案件,有时缺乏统一有效的工作部署机制,给当事人带来不便;3.生效判决的执行有时不彻底,不能充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4.当事人提供的部分财产线索未及时掌握,错过执行时机;5.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延长了执行期限;6.存在一定程度的消极执行;7.在财产保全的情况下,没有充分考虑申请人提供实际担保的能力,导致工作延误;8.结案时存在急功近利的现象;9.有的承办人办理思路和工作方法不科学,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提高;10.多个法院受理的涉及同一执行标的案件缺乏有效协调,导致当事人权益无法实现;11.当事人对评估拍卖机构的选择缺乏自主权,应当允许其自行选择;12.评估拍卖时间不确定,导致案件久拖不决;13.当事人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14.部分承包商的诚信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3)总结验收,认真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李克院长进行了第三次动员,肯定并总结了前两个阶段'教育整顿活动'取得的成效,要求全体执行人员进一步把'用我执行,用我放心'的思想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业,围绕落实公开、公正、规范实施、廉政纪律等方面切实整改,认真总结验收,决定将教育整改活动结束日期由原定的10月30日10延长至10月20日110,充分保证整改时间,一切以教育整改质量和效果为准。

我院执行人员根据李院长的指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个人想法,写出了书面整改措施和总结。有的同志深入挖掘了一些问题的思想根源,有的同志在一些案例中说明了原因,有的同志按照我院党组的要求重新核查了一些案例。总结已全部交给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检查。针对上述问题,执行法院和执行局有针对性地修订了一些规章制度,并根据执行工作的长远规划,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

通过这次教育整顿,广大执行人员反思了自己的警惕性,深入调查了情况,极大地增强了紧迫感和危机感,澄清了思想误区,从个案中查摆问题,挖掘思想根源,认真整改,追求实效,强化了公仆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为下一步执行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达到了以整改促落实、以落实检验效果的预期目的。

三、教育整顿活动的整改措施:立足现实,面向长远,开创我院实施的新局面。

高管团队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教育整顿不可能一次完成全部任务。以教育整顿为契机,狠抓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推进执行机构的分权、分工和责任化改革。为此,我院坚持教育整改与执行队伍长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教育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执行队伍建设长期规划。

(一)以教育整顿、检查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执行规章制度的制度。

两年来,我院执行庭制定颁布了20多项规章制度,涵盖了执行纪律和程序的各个方面,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但是,制度的建立不是目的,关键在于执行。通过这次教育整顿活动,调查实际问题,为检验制度的实施效果,完善制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为此,我院在活动之初就制定了完善实施程序各环节、廉政纪律严明、边查边改的整改目标。

1.修改评估和拍卖的相关制度。针对拍卖款入账延迟、部分案件体外循环、原评估拍卖指导组作用发挥不足、评估拍卖佣金率高等评估拍卖相关问题,我院执行庭组织修订了《委托评估总合同》、《委托拍卖总合同》和《关于规范委托评估、审计、拍卖实施的规定》,强化了对评估人员和拍卖人员的责任约束,强化了法院的执行力。完善了委托评估拍卖方式,特别是引入了抽签方式确定今后评估拍卖机构的选项,执行法院、执行局、监察室共同运作,相互监督,进一步提高了评估拍卖的透明度,大力打造这一阳光工程。

2.规范出差行为,出台《规范出差行为规定》。执行法院经常在不同的地方出差。很多高管一年出差多达几十次,一年有几个月在外面执行任务。很辛苦,也带来了一些管理和廉政纪律方面的问题,这也是这次教育整顿活动的重点之一。对此,执行法院出台专门规定,对出差进行规范。《规定》对出差审批、报告、出差费用等问题做了详细规定。特别是规定了不得与当事人同行、与陪同人员保持距离和单独用餐、不得入住三星级以上宾馆、不得绕道观光等,严重强化了廉政纪律;建立了旅行日志制度,承办人必须每天记录旅行日志,并附卷备查;建立当事人满意度测评制度,随行当事人可以对承办人的工作作风、出差过程和结果提出意见,填写当事人满意度测评表并附卷备查。

3.制定并公布执行案件收集和归档的规定。针对执行案卷装订不规范、难以反映案件全貌等问题,我院执行法院下大力气整改,制定出台了《执行案件收集归档规定》,组织书记员进行专业培训,全面提高案卷质量。

4.制定发布申请人须知、被执行人须知和案外人须知,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权利义务,增加执行程序的透明度。

5.制定出台执行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执行工作管理办公室运行,加强对执行权力的监督。

6.重新组织学习暂缓和解案件相关规定,解决暂缓和解方式适用不当的问题。

(二)实施法官准入制度,全面改善和优化执行人员结构,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执行队伍。

加强队伍建设,人员是关键。目前全国执行队伍素质普遍较低,与审判室相比有一定差距。我院在教育整顿活动中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这个问题。在这方面,我院制定了提高执行团队素质的长期计划:

1,确定人员交流计划,部分执行人员与法院人员交流;

2.严格执行法官准入制度。今后,司法警察队伍和后勤、职能部门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执行庭,其他人员必须通过考核方可进入执行庭;

3.通过业务培训和选拔优秀干部提高执行队伍素质,力争在两到三年内改善执行队伍结构,使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上一个大台阶,实现历史性跨越。

(3)完善执行管理处运行,进一步深化执行机关的分、放、责改革。行政权既有行政权又有司法权,从属性上看是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结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措施的决定和实施、执行财产的处置和分配、执行方式和方法的运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执行权就是行政权,具有主动性、命令性和权威性的特征;执行异议权的审查裁定、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中止和终结执行的决定也体现为一种司法管辖权,即执行裁定权,具有被动性、中立性和党派性的特点。这两种权力是由行政权的行政和司法属性派生和决定的,也是行政权分权的理论基础。

现行的执行运行模式是一种两权不分、权力过度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监督和救济机制的运行模式。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人管一切,包括执行权和审判权。执行行为仅受到执行纪律的约束,监督制约仅停留在自律层面,缺乏程序性制度约束,执行权力在行使中往往容易异化或滥用。就这样,最高法院沈德咏副院长在全国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执行工作四级改革,最重要的是执行权运行机制的改革,要尽快建立分权制衡的运行新机制。根据最高法院“两权分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改革思路,进一步落实市高院《关于加强执行监督制约机制的规定》的要求,我院大胆探索,决定对执行机构的组织设置、职责范围和关系进行改革,设立独立机构——执行局。执行法院和执行局相互独立,分别行使执行权和执行裁决权,同时履行各自的职责。分权有利于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执行程序的公正、公开、透明,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优化配置诉讼资源,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可以说,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就是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