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东西过期了怎么举报?

如何投诉购买过期食品:

1.消费者应第一时间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现在有很多渠道可以接受他们的投诉,比如拨打工商部门的投诉热线12315或者食品药品统一投诉热线1231。

两个。举报投诉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及时举报投诉很有必要。消费者应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以便第一时间查处。

这是为了详细反映事件。尽可能提供详细信息,包括店铺名称、地址,以及具体违法事实,以便及时立案查处。

是的,证据应该是完整的。如果该食品已被食用,在投诉前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如问题产品的包装、销售票据等。,从而验证使用。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于2015年2月22日经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0月22日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公布。《办法》分为总则、受理、办理程序、信息管理、监督责任、附则,共6章40条,自2065438年3月1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理,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

第二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生产经营者和其他单位生产经营涉及食品安全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以及研发、生产、经营、使用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涉嫌违法行为。

第三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社会共治的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加强宣传,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第四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食品药品投诉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调查处理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并发布相关信息;

(3)向国家食品药品管理部门通报投诉和举报情况;

(四)协调和指导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向上级通报和报告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情况;

(四)协调和指导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机构负责全国食品药品信访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受理、转办、转送、跟踪、监督、审核直接受理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二)收集、汇总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信息,定期发布全国食品药品投诉分析报告;

(三)制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和规范,对地方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承担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受理、转办、转送、跟踪、监督、审核直接受理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二)对上级转来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转办、移送、跟踪、督办、复查和报告;

(三)对下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收集、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并按要求定期向上一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报告;

(五)承担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投诉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综合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互联互通。

第九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投诉和举报,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及时解决和回应公众诉求。

1,可以直接和商家协商。

2.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

3.对超市的投诉可向工商或食药监部门举报。

4.向法院起诉超市。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保留好相关证据,投诉举报超市,到法院起诉超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 *消费者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接受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接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损失;追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不会误导消费者的缺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额外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营者明知是消费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经营者赔偿,并有权要求获得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