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组织机构
(1)办公室
制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相关工作制度和长远发展规划;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文电、机要、会议、档案、督查、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办税务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网站的运行和维护;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和奖励;管理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和监督;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NPC代表和CPPCC委员建议的有关事项;协助领导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政策法规科
承办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评估;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税收政策进行监督和审计。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务管理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推广应用、认证和税务备案、数据采集和审计管理。
(3)收益会计部分
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和免税及转库计划;监督检查纳税和退税情况;开展税收分析预测、税收能力测算、重点税源监控和企业税收数据调查;承担税务会计、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应用;负责管理延期纳税,坏账税和死亡税的注销。
(4)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指导机关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保护纳税人权益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务纠纷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专栏、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
(5)收款管理科
组织实施综合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承担税收征管质量评估、风险管理和因素分析;代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收征管软件应用、税控装置推广应用、纳税信用评价、代扣代缴税款;组织实施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6)人事教育科
组织实施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办机构设置、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管理机关的外事工作;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税收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培养、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培养质量考核和评估;执行上级检查的相关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7)监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投诉和有关申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开展执法监督和整改工作;牵头维护ISO9000体系文件和质量检验文件;组织全局“两级质检”工作。
(8)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审计和日常管理检查;负责辖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所得税重点企业的具体纳税评估和上级部署的重点评估企业的纳税评估;牵头组织开展行业、区域或重点税源的专项纳税评估;推广应用评估软件,及时报送纳税评估案例及相关材料。
(9)税源管理二科(办税服务厅)
负责对所辖纳税人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人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税源预测分析、重点税源管理的跟踪监控、纳税宣传、纳税辅导、纳税调查、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办、数据采集分析、一般违法行为处理。
负责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缴纳、欠税公告、发票购售、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开具、发票代开、纳税申报审核、咨询辅导、受理纳税人涉税项目审批申请等。
税源管理二科库房参照税务分局设置;下属办税服务厅对外服务的名称统一为“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十)税源管理第三节
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执行和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确认,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编制出口退(免)税计划。
(十一)税源管理四部
承担大型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服务指导;负责指导大型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牵头指导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日常税务检查。贯彻国家涉外税收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稽查、外籍居民税收监管、信息交流、国际税收管理合作等工作。;负责指导所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源管理,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此外,根据规定,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的教育、培训和考察工作。检验局
组织实施税务检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和执行;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办理税务检查;承担金税工程发票调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
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规范审计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方案》(浙国税发〔2008〕77号),稽查局设5个内设机构,级别为副科级,分别为:综合科、综合选案科、稽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
1,综合部
负责检验局的综合文件;负责税务检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负责检验业务培训;负责文件处理、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卫生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临时人员、离退休干部管理等。;负责组织实施“两级质量检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案例选择部分
负责涉税报表的管理;根据群众举报、相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信息交流等信息确定督查对象;根据上级和本级税务检查工作计划,采用人机结合的方式选择和确定检查对象。
3、检验部门
根据稽查工作计划,负责直接查处涉税违法案件;负责查处税收违法案件;负责调查函件的承办和管理;负责计算机调查;负责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案件审理科
负责税收违法案件的审理和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负责对移送本局案件审查委员会的涉税违法案件进行初步审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案件执行组
负责检查案件的执行;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司法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杭州市余杭区国税局按行政区划设置了塘栖税务分局、余杭税务分局、瓶窑税务分局三个税务分局,均为正厅级。
税务分局负责对所辖纳税人进行监控、管理和提供服务,具体负责对所辖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进行调查核实、税源预测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纳税宣传、纳税辅导、税务调查、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缴、数据采集分析、一般违法行为处理等工作。
负责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办理的相关涉税事项,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缴纳、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审核、咨询辅导、受理纳税人涉税项目审批申请等。
税务分局内设综合股、办税服务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税源管理四股等六个股室。
1,综合单位
负责所辖分支机构的户籍管理和税务登记、变更、暂停(恢复)、注销、异常户等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其管理类别的相应管理;负责福利企业的年检;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审批;根据上级要求,负责金税工程的策划和推广;负责按权限审核和上报发票领用资格;负责分局涉税业务的政策指导、监督检查;负责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和税收政策的发布;负责对分局质量工作的指导、分析、监督和检查;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作风建设、教育培训、信息调研、公文处理、后勤保障、出纳、物业管理、卫生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临时人员、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务执法质量评估和分局“两级质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纳税服务单位(纳税服务部门)
负责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涉税事宜,包括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缴纳、欠税公告、发票购销、发票开具、税法宣传、金税发售、纳税申报审核、咨询受理各类税务文书申请;受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处理一般侵权行为;开具出库业务税收管理凭证、销售退(折)货凭证等单据;负责税务凭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支机构所属办税服务厅对外服务名称统一为“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XX分局办税服务厅”。
3、税源管理
根据上级安排和分局要求,负责对所辖纳税人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实施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检查;负责辖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所得税重点企业的具体纳税评估和上级部署的重点评估企业的纳税评估;及时提交纳税评估案例及相关材料。
4、税源管理股2
负责分局所辖企业(大型企业、重点税源企业、涉外企业除外)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具体负责调查核实所辖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情况,预测分析税源,跟踪监控税源管理、纳税宣传、纳税辅导、税务调查、纳税服务、纳税评估、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缴和数据收集。
5、税源管理三股
负责分局所辖个体工商户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具体负责税务登记、建账、定额管理、纳税宣传、纳税辅导、数据采集分析、一般违章处理等工作。
6.税源管理的四个环节
承担分局所辖大型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承担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纳税评估和日常税务检查的相关工作。贯彻国家涉外税收法律法规,根据上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具体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稽查、外籍居民税收监管、信息交流、国际税收管理合作等工作。;负责所辖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源管理,负责特别纳税调整的具体实施。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设立了两个正科级机构。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政府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组织信息安全管理和实施;负责办公室电脑设备的维修、维护和调配管理。
(2)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代理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制定代理事务的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维护;负责本局的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设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