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基金委员会还需要出具派遣同意书吗?

皇家留学教育咨询为您解答。

皇家留学为您获取的信息如下:

需要。

自行联系留学单位的人员,在办理出国签证前,必须先与留学基金委联系,取得“同意发送函”。具体程序如下:

1.留学人员收到国外的邀请函后,先将复印件(原件为签证用)寄给单位审核。单位同意发送的,由单位分管人事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后传真或寄送至留学基金委外事处。邀请函应包含以下内容:

1)留学身份(如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生等。);

2)留学时长(明确到月);

3)学科或研究方向;

4)英国访问学者邀请函必须注明国外机构要求的板凳费金额,超过65,438+0,000英镑的部分需附担保函(证明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担保函需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5)攻读学位的学生应注明费用负担(如学费、报名费)。

以上1)-3)项必须与海外留学基金委出具的录取名单上的相关内容严格一致。

2.同时,请将外语资格证书传真至基金委海外部:

1)参加国家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提交成绩单复印件(成绩有效期2年);

2)参加教育部指定的留学人员培训部门外语培训的,提交相关培训部门出具的英语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或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培训资格证书;

3)按规定参加英语口语测试的,提交测试报告单复印件和指定培训部门出具的外语口语测试证明;

4)本科及以上外语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5)近十年在同一语言国家学习满一学年或工作满一年以上者,须提交驻外使馆教育处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或国外单位、国内单位出具的证明。

请注意“来自徐老师”,传真第一页注明了您要去的国家、项目名称、页数、您的联系方式(最好是您的手机号码)以及您打算申请签证的机构名称(请参考《留学人员须知》第11页)。

3.除上述程序外,PPP项目和软件学院的项目人员必须将项目管理费收据传真至海外部。

4.被“西部地区人才培养专项”录取的人员,按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专项”留学人员派遣管理新规定(见西部项目/项目管理新规定/派遣管理一栏)办理。

5.奖学基金委员会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奖学基金委出具“同意发送函”,并将“同意发送函”直接传真至相应的留学服务中心或培训部(原则上不发给留学生本人)。之后可以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留学人员上海培训处或广州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事宜。

6.如果你的材料没有通过审核,海外部会在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你,通知你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