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了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到期后没有签劳动合同。这对我有什么影响?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之日起,加倍支付其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当事人主张对方当事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足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前款所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二倍月工资的起始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的次日,终止时间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视为与员工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