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从事宗教典籍整理、宗教教义和宗教文化研究;从事和接受宗教教育和培训;参与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并按程序担任相应职务;开展慈善活动;参加社会保障,享有相关权利;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
(二)从事宗教典籍整理、宗教教义和宗教文化研究;
(三)从事和接受宗教教育和培训;
(四)参与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并按程序担任相应职务;
(五)开展慈善活动;
(六)参加社会保障并享有相关权利;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