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新规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吗?
近期,济南将开展在职教师补课行动。参加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教师将被开除。
据了解,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全市通报批评扣除年度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停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如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报有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和待遇,通报全市。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先给予纪律处分,后给予行政处理。
对于校长来说,1教师一学期有偿补课且被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能晋升;任职期间为不同教师有偿补课2次以上并经查实的,不得晋升校长职级;一学期内学校不同教师有偿补课三次以上并经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校长职务。
对于学校,一学年内有1教师有偿补课并经查实的,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一学年内查实2起的,取消该校本学年评先树的资格。
济南明确列出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有偿补课的监督检查情况,并纳入群众办学满意度调查,作为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此次行动明确将教师为学生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教师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教师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等列为治理重点。
希望这次政治行动能取得好的效果。